周予安是在一个阴天的下午收到沈念舟消息的。
那天她正在家里的儿童房陪沈予舟搭积木。小家伙四岁了,正是对什么都好奇的年纪,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遗传自她,但那张脸的轮廓却像极了沈念舟——眉骨高,鼻梁挺,下颌线利落得像刀裁的。周予安有时候看着他,会有一种恍惚的错觉,仿佛回到了十六岁的走廊上,那个靠在窗台边的少年正朝她看过来。
“妈妈,你看我搭的城堡!”沈予舟举起手里的积木,兴奋得脸都红了。
周予安正要夸他,手机震了一下。她拿起来一看,是沈念舟发来的消息,只有一行字:“予安,孩子生了。男孩。”
她盯着那行字看了几秒钟,然后放下手机,重新看向沈予舟。“予舟的城堡真好看,”她说,声音平稳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要不要再加一个塔楼?”
沈予舟用力地点了点头,低头继续搭积木。
周予安坐在他身边,手轻轻抚着他的后背,脸上的表情温和而平静。但如果有人此刻去看她的眼睛,就会发现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温度——像一潭死水,平静,但毫无生机。
她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
她甚至比沈念舟更早知道苏婉晴的存在。
那是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沈念舟喝醉了酒,来她这里过夜。那天晚上他喝得很醉,但醉得不太正常。他有时候看着周予安,眼神温柔得像另一个人;有时候又忽然冷下来,问她:“你为什么在这里?”周予安没有追问。她以为他只是喝多了。他在浴室洗澡的时候,手机屏幕亮了,一条微信消息弹了出来。周予安不是故意要看的,但那条消息的内容太过刺眼,刺到她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被吸引了过去。
“念舟,今天谢谢你陪我。晚安。”
发送者的头像是一个年轻女孩子的自拍,笑容灿烂,眼睛弯弯的,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周予安看着那张脸,心里涌起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不是嫉妒,不是愤怒,而是一种近乎怜悯的、居高临下的审视。多年轻的女孩啊,年轻到还不知道男人嘴里的“晚安”是什么意思。
她没有质问沈念舟,甚至没有提起这件事。她只是在第二天早上他还在睡觉的时候,默默地翻了翻他的手机,记住了那个女孩的名字和长相。
苏婉晴。
市场部的新员工,二十三岁,未婚,没有孩子。简历上写着来自一个小县城,大学在省城读的,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照片上的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笑得很拘谨,像是在努力表现得成熟一些。
周予安看完了她的全部资料,把手机放回原处,转身去厨房做早餐。沈念舟醒来的时候,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煎蛋、吐司和热牛奶。她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笑容温柔得恰到好处。
“予安,”沈念舟忽然握住她的手,“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周予安笑了笑,没有说话。
她不是不相信他,而是她太了解他了。沈念舟说“一直”的时候,是真的以为自己能做到。但他做不到。不是因为他不够爱她,而是因为他太爱她了。他对她的爱是一种病,一种深入骨髓的、扭曲的、让他不惜伤害所有人也要维持的执念。
这种爱让周予安觉得窒息。
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但事实是——她早就不是十六岁那年站在走廊上的女孩子了。十六岁的周予安听到沈念舟的表白会脸红心跳,但三十七岁的周予安听到同样的话,只会觉得疲惫。她出国、回来、和沈念舟在一起、生下沈予舟,这一路走来,她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一件事:她爱沈念舟,但那种爱已经不再是爱情了。
它是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她不知道如何摆脱的、嵌进骨头里的东西。
她曾经试图离开过他。
那是沈予舟两岁的时候,她带着孩子搬到了城市另一端,换了手机号,删了所有社交账号,以为这样就可以重新开始。但沈念舟找到了她——不是通过侦探,不是通过什么高科技手段,而是靠直觉。他一家一家地找,一个一个小区地问,找了整整两个月,最后在一家超市的停车场里看到了她推着购物车的身影。
他站在她面前,眼睛红得像兔子,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予安,求你了,别走。”
那一刻周予安看着他,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你看,这个男人为了你可以做任何事。但另一个声音在说:他为你做的这些事,对其他人公平吗?
她想起了林夏。那个素未谋面的女人,那个沈念舟法律意义上的妻子。她不知道林夏长什么样,不,她见过一次。五年前,沈念舟有一次昏迷住院,她在医院走廊的尽头,远远看到一个女人匆匆赶来。那女人穿着深蓝色的大衣,脸上没有化妆,眼眶红红的。周予安躲在转角处,看着她进了病房。
那个女人走到床边,握住沈念舟的手。沈念舟在昏迷中忽然握紧了她的手,嘴唇动了动,说了一个字:“夏。”
周予安站在那里,浑身的血液都凉了。
她一直以为沈念舟最爱的是她。但那一刻,她不确定了。不知道她是怎样的人,但她知道一件事:林夏是无辜的。她嫁给沈念舟的时候,一定以为自己嫁给了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人。她一定在婚礼上说过“我愿意”,一定在无数个夜晚为他留过一盏灯,一定在无数个清晨替他整理过领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