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我能……在旁边画点什么吗?”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头:“当然可以。”
我走到柜台边,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铅笔——和他写诗用的是同一支,我能感觉到。回到书架前,我翻开书,在那首诗的旁边,轻轻画了一个简笔的雨滴。
很小,很轻,像一颗眼泪,也像一颗心。
画完后,我把书递给他。
他看着那个雨滴,看了很久。然后抬头看我,眼睛里有某种湿润的东西在闪烁。
“苏婉。”他说。
“嗯?”
“这本书……”他合上,轻轻摩挲封面,“送给你吧。”
“可是这是样书……”
“样书也是书。”他坚持,“而且……它现在属于你了。”
我接过书,抱在怀里。纸张的温度透过布料传到皮肤上,暖暖的。
“谢谢。”我说。
“该我谢谢你。”他说,“谢谢你……让我有写诗的心情。”
那天我们没再说话,只是各自坐在窗边的位置看书。我看那本《我们总觉得来日方长》,翻来覆去看那首诗和那个雨滴。他看一本关于书店经营的书,但我知道他也没看进去——因为我每次抬头,都能撞上他看向我的目光。
像一场无声的对话。
傍晚时分,雨又开始下。滴滴答答敲打着玻璃窗。
“又下雨了。”我说。
“嗯。”他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雨幕,“像不像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
“像。”我走到他身边,“但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那天我一个人躲雨。”我看着窗外湿漉漉的街道,“今天……有你在。”
他侧过头看我。我们肩并肩站在窗前,玻璃上倒映出我们的身影,很近很近。
“苏婉。”他忽然说,“我能……牵你的手吗?”
不是像电影院那样在黑暗中试探,而是光明正大地问。
我看着玻璃上他的倒影,点了点头。
他的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掌心温热,手指修长,完全包裹住我的。
我们就那样牵着手,站在窗前看雨。谁也没说话,但好像什么都说了。
雨声潺潺,时间缓慢流淌。
很久以后,每当下雨,我都会想起那个下午。想起阳光里的尘埃,想起书页上的诗和雨滴,想起他掌心的温度。
还有那种感觉——那种“整个世界都安静,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感觉。
后来那本书我一直带在身边。从出租屋到工作室,搬了五次家,扔了很多东西,但这本书始终在。
有时候半夜睡不着,我会翻开那一页,看那首诗和那个雨滴。铅笔印已经越来越淡了,需要很仔细才能看清。
但我永远记得每一个字,每一笔。
因为那是他第一次,用文字对我说爱。
虽然没说出“爱”这个字,但比任何直白的告白都更重。
重到很多年后,当我终于能平静地想起他时,翻开这一页,还是会眼眶发热。
不是难过,是感激。
感激二十三岁的沈书,愿意为一个刚认识的女孩写诗。
感激二十三岁的苏婉,有幸收到这样一首诗。
感激那个下午的阳光、尘埃、雨声,和那双牵起我的手。
那些瞬间,真的像琥珀里的翅膀,被永远凝固在了时间深处。
永远鲜活,永远颤动,永远带着整个春天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