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李釉诚,也是因为常梨的推荐。
谁也说不清那日在鬼市的悬崖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切就仿佛是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当他醒来时东方日出早已熹微,在一片山雀哟啼中,只有韦灵菳抱枪倚坐在一旁,静静守着的身影。
而在事后,二人果不其然受到了责罚。
輙离职掌,依令应该杖责七十,而托曹校尉大公无私的福,在这七十上又加了一番。
一百四十杖,别说是人,就是一块牛皮也要锤成稀巴烂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负责掌刑的老高和昆祢勉强算是“酒友”。
边塞苦寒,从军的日子更是苦上又加累,即便是最劣等的烧刀子这时候都成了种难得的美味。昆祢也是直到来了这里才明白,为什么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变成臭酒鬼。
烈酒入喉,暖的不仅是身更是心。而在几次推杯换盏的熏熏然后,昆祢也渐渐褪去了多年从韦家习来的涵养,展露出在市井里摸爬滚打,锻出的野蛮本性来。所谓过去就像是砌进墙里的死尸,外表看上去风平浪静,可一旦裂出一丝缝隙,就能立刻闻出同类的气息。
作为久在军营的老油条,老高自然清楚要怎么做才既能应付检查,又不伤根基。重重拿起,再轻轻放下,督查的人警告地扫了他一眼,便再懒得多问,任由他“一五二十”地飞快打完,将人扶了回去。
昆祢只在床上躺了两天,第三天便能下床走路活动了,而另一边的韦灵菳却是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整套大棍。
一群人抄着手围在周围,表情有些幸灾乐祸的快意。和一贯擅长隐忍的昆祢不同,他的家境经历就注定了他不是个能忍气吞声的角色。所谓上不会讨好上峰,中不会团结交际,下……他没有下,他就是营中的最底层,倘若畜牲能上桌,那连退役的瘸腿老马,席次恐怕都还在他前面一些。
说不上是单纯的看不惯,还是隐隐的记恨,虽然不至于伤及性命,可当一百四十板打完时,他恍惚了半晌,才意识到满嘴腥甜。
居高临下俯视着的一颗颗头颅,像是逼压下来的一座座高山,一双双漆黑的眼中闪烁着的恶意则像是细雨,不痛不痒,却连绵不绝地向着他倾泄下来。
韦灵菳低着头喘息了半晌,呸的一声吐出沾血的一小块肉,咧着嘴无声大笑起来。
依照军令,犯错的人即便是受罚后也依旧需要巡逻做活——这叫军规森严。然而韦灵菳在床上躺了足足一个月,却是除了按时送来的一日三餐外,没有任何人打扰。等到一个多月后他终于步出营帐,眯着眼对着刺眼的日光想了想,就披着衣服缓缓向后方走去。
马厩里,昆祢蹲坐在石槽上,费力地刷着马鞍。
十二月的天冷得刺骨,毛刷随手一甩就是一片冰溜,他显然已经干了很久,后背被汗打湿又结冰,像是背了一大块白板。
他只有一个人,旁边却放着两只水桶,两条毛刷。
像是察觉到什么,他慢了半拍回过头,两个同样脸色苍白,瘦了一大圈的人对视着,眼神中闪着一样的光彩。
“你告状了没有?”韦灵菳先开口问了。
昆祢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你想?”
韦灵菳挑唇一笑,嘴角一圈新结痂的伤疤跟着轻轻一动:“谁告家里?”
“谁是孙子。”昆祢下意识接口,两人相视一笑,可在笑声过后,眼神中又闪过一丝同样的茫然。
习惯了顺风顺水的人,是没法理解底层的苦难的,只有亲身经历了,才会知道只是因为不被喜欢,就连手抱金砖都无法施展是种怎样的滋味。
这就是他们逃家想要的日子吗?难不成要一直这样,每天刷马,洒扫,训练,筋疲力尽到只要回去倒头就睡着,甚至连想学习都没有精力?
谁也没有答案。
而就在这股迷茫叫嚣着眼看要溢出时,官道上一骑快马扬鞭而来,带来了一个炸弹似的惊人的消息——校尉曹白木的干爹,大靠山内府局令李太监过世了。
原内府局丞坐地升官,而新官上任第一天,就迫不及待地烧起了那三把火。他大刀阔斧,一言蔽之就是敛财,受贿,以及换人。
可怜曹校尉汲汲营营大半辈子,没想最后却是倒在了山高路远,消息不通八个大字上,甚至就连得知这个噩耗,都是在自己左迁的调令上。
外制的黄麻纸上笔走龙蛇,黑墨清楚写明了,要他“返乡丁忧”,只不过是要丁那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忧?那就不得而知了。
同调令一起来的,还有一位新上任的监军,虽是个国字脸一字眉的男人,名字倒是起得潇洒,叫做白风轻。
正如这个名字一样,他的到来就恰似一阵风吹雾散,终于拨云见日,而当三个月后,他又再次被调往安南驻守时,除了满满几大箱的土仪,更是带上了几队亲卫轻骑,其中就有昆祢和韦灵菳。
亲兵就好像是太子伴读,除了日常的骑射训练外,还要学习天文地理,兵法谋略。白风轻巡营的时候,他们就骑着马跟在后面侍卫,而当他商讨军情的时候,他们也要跟在旁边记录磨墨。
苦吗?也苦。可当时隔大半年重新跨上马,接触到真正的沙场,韦灵菳几乎兴奋地尖叫出声。
安南四季如夏,炎蒸连晓夕,多少人刚一来就中暑,更不用说吃的也是夹“生”带“腥”,顿顿河鲜水产,螃蟹大虾吃到想吐,唯一的好处是地方宽阔,房子管够。
白风轻是个颇有情趣,极会享受的人。不管是生猛海鲜还是蛇虫鼠蚁都勇于尝试,一日拉三次,昆祢每每看着他蜡黄的脸,都极担心他一个小心会猝死这里。可他依旧乐此不疲,勇敢行走在作死的道路上,而或许是由己推人,他对待身边人的态度也较多放纵,甚至允许亲兵下属在附近独居——反正这里到处都是空旷山林,理论上来说只要没有边界,哪里都是军营。
昆祢谨慎地选择了一处不远不近的僻静小屋,而就在他们刚要享受起难得的这种悠闲时,一个不速之客叩响了大门。
楼下的人穿着一身前朝时期曾短暂流行过的窄袖大衫,背着个补丁大包,一见他探头出来,当即笑得呲出一嘴白牙。
来人——他自称叫常梨——是个路过的行商,生于北邙,长于苏杭,品行端庄,智商紧张……
“等等,等等,”昆祢忍不住打断了他,“你说的这些,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常梨大惊:“当然有关系,等我住下,咱们可就是邻居了,你总不能连邻居叫什么,什么来历都不清楚,那未免有些太松懈了吧。”
他仰起头,眼神真挚而诚恳,“我觉得做人还是要有些警惕心的,朋友。”
昆祢被他的先发制人震得虎躯一震,直到他提着小包,乐颠颠地挤进门都没有回过神。而当他绞尽脑汁搜肠刮肚,终于灵光一闪,想到了这位“常梨”兄的来历。
那是在拔营赶往安南的路上。途径道州,回南天的空气又蒸又热,又赶上天降暴雨,一行人匆匆找了一处密林搭起草毡,就地安歇了下来。
雨水打过芭蕉,撒下一片铃当碎响,将原本黏在身上的热气瞬间一扫而空,众人不由心情一松,连连日赶路的奔波劳苦都消退了不少,昆祢更是难得的感到了种畅快。
黔南与安南虽只一字之差,却是相隔千里,不过因地势地形相似,比起其他人,他反倒是更加如鱼得水。在旁人因为水土不服而蔫蔫的时候,昆祢仿佛窜天猴一样来回窜着帮忙送水,那哼起了小曲轻快的模样,非但没有让病患感觉到春风般的温暖,反而后槽牙一阵阵的发痒,忍无可忍地将他踢出去打猎加餐。
好心没好报。
昆祢拍拍屁股上的脚印,故意长长叹息着,转头却对着韦灵菳做了个鬼脸,在一众有气无力的嘘声中扛起长弓,大摇大摆的向树林内走去。
雨后的山林满是泥泞,腐叶枯枝层层叠沓发酵,稍有不慎就会一脚踏进没腿的沼泽,更别提还有隐藏在树叶林间,虎视眈眈的蛇虫鼠蚁。可他却全然没有任何顾忌,踏着树梢悄无声息,又飞快地往前行着。
大半年的吃糠咽菜让昆祢的身形略有些消瘦,可筋骨却是锤炼地更加结实。褪去了从前在家小打小闹练出的花架子,他的动作更显得干脆利落,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小时候的街头经历,他的出招比旁人更加狠厉果决,有时候甚至引人侧目不安。
当然,这些都还是后话。此时的他只是漫不经心地穿过丛林,沿着峭壁三两步攀上山崖,而就在眼看快要到达半山腰时,他的动作却是猛然一顿,瞬间回头。
就见另一侧的崖边,沿着绵延曲折的小路,正有一个骑着猕猴的人飞快地从山顶往下赶。擦身而过的一瞬间,那人笑着冲他点了点头,怀里抱着的用黑布严密包着的梨树苗也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了一下。
……
“再然后呢?”眼看着他许久没有再出声,韦灵菳催促道,“看见梨树,接下来又怎么样?”
然而,昆祢却是老老实实一摇头:“下面就没有了,我们就只见过那一面。”
韦灵菳终于忍不住掀桌大怒:“没有就说没有,那你铺垫抒情那么久干嘛!”
昆祢悠悠抬头。
是啊,谁能想到呢。就是这么单纯的,早就忘记一个照面,可对常梨来说莫逆之交的火花就已经燃起,而显然经过这几天的发酵,已经足够大火烧到他们身上。
韦灵菳怒完又默默扶起桌子,问:“那现在怎么办?把人请出去?”
昆祢真诚地问道:“这话你现在才说,不觉得有点太晚?”
两人忍不住齐刷刷回头望向窗外。
院内,一株半人高的梨树正占据着花圃最好的位置,理直气壮地勃勃生长着,而转头再一看,梨树的主人正捧着饭碗坐在桌前,以一副同样的姿态,喜滋滋地闷头扒饭。
如此随性,自然,大方,熟稔,就好像他们不是才认识十天,而是已经同居了十年。
依照常理来说,来得太轻易的友情总免不了有些浅薄,可在常梨这里却全然没有这种烦恼——他自来熟得让人毛骨悚然。从相识到熟识再到至交,对别人来说是小步翩跹,对他则是野马奔腾。就好像只是一个大步迈过门槛,他的称呼也就从“朋友”丝滑地迈进了“兄弟”。
安南的夏天格外的漫长,而多添了一个人的生活更是变得大不相同。移栽过后的梨树长势喜人,叶子呲花直冒,果子倒是一个也不长。常梨痛心疾首,搬了条条凳坐在树下语重心长,从“礼仪人伦”讲到“优生优育”,如同一个苦苦催婚的老父亲。
然,依旧无果。
不过好在走街串巷卖水果的小贩总是准时到来的。
和那些简直吃不完的鱼虾一样,安南的水果也是便宜得让人咂舌。这季节正是龙眼的时令,上好的果子圆咕咙通,外皮金黄,硬中带软,雪白透明的果肉内包裹着米粒大小的细长的核,一入口汁水噗呲地溅出来,弄得一手黏哒哒的也不肯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