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兰目送哈利·达索萨双手插兜大摇大摆离开审讯室。一个帮派分子、清道夫,这样堂而皇之地走出MI5的大门,
“我们就这么放他走?”
泰维纳一如既往忽略了克劳德·惠兰,她走上楼,鞋跟敲出干脆的声音,她看见屏幕里显示哈利·达索萨打出第一通电话,
“我们要找一辆车,一辆福特全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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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达索萨被关了几天,在看到电子日历的时候他确定,是四天。最初的24小时在他熟悉的伦敦警察厅2号审讯室的板凳上熬过去,剩下的72h,他在MI5的地下室里昏昏欲睡(他们甚至给地下室装了暖气)。
他没受什么皮肉之苦。MI5的手段远比他这种街头分子文明得多,因此在一开始他就表示知无不言,
是的,对,我为哈里根家族工作,杀人?我没有干过。哦,这人我见过,失踪了?真可惜。对,是的,这我不太了解。
可当艾玛(哈利不知道她的名字,他称呼她为“笑得很礼貌的女士”)一个人走进来时,哈利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此刻他得感谢自己的PTSD。
哈利清楚这里头的套路:派一位年轻的女探员来,往往意味着他们换种方式撬开嫌疑人的嘴。尽管男人知道这一点、尽管对方的能力往往远超平均,他们也会放松警惕,出于一贯的轻视与莫名的自信。
可这招对哈利没用。如果你见过梅芙(哈里根家族的女头领),你就能理解哈利。
艾玛在哈利对面坐下——她早在警察厅时就听说过哈里根的鼎鼎疯名,而那时他们对此束手无策。艾玛把威利·多尔玛的照片摆出来,再一次问道,
“你知道威利·多尔玛吗?”
哈利看了看面前的人,又看了看那面玻璃墙,最后目光落回那张照片,
“他是个间谍,是吗?”
“该死。”
观察室的惠兰骂了句,很快闭嘴,继而把手从衣兜里伸出来,两根指头隔着空气戳向审讯室里的人,惠兰嘲笑道,
“虚张声势,纯粹地虚张声势——”
“威利·多尔玛,原名贾森怀特,家在博塞利33号。”
哈利再次看向玻璃墙,
“这事儿和我们没关系,”他说,
“可如果你们需要帮助,我很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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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给威利·多尔玛一次机会,他不会酒驾,不会因此被逼着去做那个该死的卧底,不会在工作之余搞兼职,最重要的,他不会去那家该死的鸡多多快餐店。
快餐有什么好吃的?他想问自己,
一个破快餐值得让你丢了命吗?
那天他走进鸡多多快餐店,里头理所当然地有几个青少年(老天爷他们甚至集体穿着盗版运动套装),于是他理所当然地冲他们喊到,
“你们这群黑迪奥、吉普赛迪奥把整个英国都搞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