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腹的疼痛似乎因为这温暖的包裹而缓和了一点点。
两人谁也没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依偎着,听着彼此细微的呼吸声,和窗外渐渐清晰的鸟鸣。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地板上投下明亮的光斑,安玟才轻轻推了推他:“真的该起了,裴总。再不起,要迟到了。”
裴隐这才不情不愿地松开她,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翻身下床。
他身材高大,只穿着睡裤,赤裸的上身在晨光中肌肉线条流畅分明,带着一种慵懒的性感。他抓了抓头发,走向浴室。
安玟也慢慢起身,换好衣服,简单洗漱后下楼。
餐厅里,早餐已经准备好。周敏不在,只有一个年轻的女佣安静地侍立一旁。安玟走到自己的位置前,却愣了一下。
她的餐盘旁边,没有像往常一样摆着咖啡或果汁,而是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红糖水,旁边还有一个用柔软的绒布套包着的、巴掌大小的暖手宝,摸上去温热熨帖。
裴隐这时也从楼上下来了,换了一身铁灰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又恢复了平日那个冷峻精英的模样。
他看到安玟对着红糖水发愣,嘴角几不可察地弯了一下,走到主位坐下,语气寻常地吩咐女佣:“把安小姐那份沙拉里的生冷食材换掉,换成温热的。牛奶也热一下。”
然后,他看向安玟,目光在她依旧没什么血色的脸上停留了一瞬:“先把红糖水喝了,暖一暖。肚子还疼吗?”
安玟握着那杯温热的红糖水,指尖传来暖意,一直熨帖到心里某个冰冷的角落。
她垂下眼,轻轻“嗯”了一声,小口喝着甜暖的液体。
“本来想今天让你跟我一块儿去公司的。” 裴隐一边用餐刀抹着黄油,一边说道,“不过既然你不舒服,就算了,在家好好休息。”
安玟抬起眼看他:“去公司?裴总怎么突然想让我去公司了?”
裴隐切下一小块培根,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着,抬眼看了看她:“查尔斯他们……不是挺喜欢你的么。昨天在桌上,话里话外,可没少夸你。”
他顿了顿,像是漫不经心地补充:“带你过去,或许……气氛能更融洽点。毕竟,合同虽然定了,后续的细节磨合还多着呢。”
“既然我昨天……也算帮了裴总一点小忙,那裴总是不是……该给我点‘好饼’,表示表示?我可是您的艺人,不能总当个花瓶,陪着吃饭聊天吧?”
她说这话时,心里确实惦记着“演戏”这件事。
昨晚的放纵和此刻身体的疼痛,让她更加怀念起在片场的感觉。
哪怕只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哪怕要熬夜、要吃苦,但那是在做她喜欢且擅长的事,是在用自己的能力换取报酬和尊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困在华丽的牢笼里,用身体和情绪去交换生存的资源和那点可怜的、随时可能被收回的“赏赐”。
当金丝雀,原来也是个耗费心力的“体力活”。
她心里自嘲地想。
裴隐闻言,轻笑了一声,他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
“我怎么会忘了你呢?” 他缓缓说道,语气笃定,“已经安排,已经在走了。不过……”
他话锋一转,正要说什么,放在手边的手机忽然连续震动起来,屏幕亮起,显示是助理和法务的来电和信息。
裴隐皱了下眉,拿起手机,快速浏览着信息,手指在屏幕上划动,脸色渐渐变得专注而严肃。
他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对安玟解释道,语速比平时快了些:
“和查尔斯那边的合同,双方团队谈了快一个月,文本修订了十几轮。他们的法务在国际合拍条款上比我们熟。查尔斯本人对最终版的态度是‘标准模板,不必细看’,催着今天签。”
他顿了顿,手指在屏幕上点了几下,然后将自己的手机屏幕转向安玟,示意她看。
“这是他们发过来的最终版合同。我已经让我们这边的法务在做最后一轮审核。你也看看。”
安玟接过他的手机。
屏幕上是密密麻麻的英文合同条款,排版严谨,术语专业。
她深吸一口气,压下身体的不适和心里的杂念,强迫自己集中精神,一行行仔细看下去。
从合作概要、投资比例、分工、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到争议解决、适用法律……条款繁多,但整体看起来确实像一份经过精心打磨的“标准”国际合拍协议。
裴隐团队的法务在一些关键条款旁边做了标注和勾选,表示无异议。
“如因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提交仲裁,仲裁地为法国巴黎。仲裁语言为英文。胜诉方有权追偿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
乍一看,没有问题。
很标准的国际仲裁条款,看起来对等公平。裴隐团队的法务也在这条旁边打了个绿色的勾,表示审核通过。
但安玟的眉头却微微蹙了起来。
她不是法律专业,但之前为了“扮演”好那个海外归来的角色,也为了给自己多留条后路,她曾经花大量时间自学过国际商务、合同法的相关基础知识,甚至啃过一些晦涩的案例。
她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份合同在知识产权、创意控制权、成片终剪权这些核心商业条款上,写得极其详尽,字斟句酌,裴隐的法务团队也为此和外方进行了多轮拉锯。
但在眼前这个仲裁条款里,只说了依据国际商会(ICC)仲裁规则,在巴黎仲裁,却没有明确约定一个至关重要的点——仲裁员的人数。
她记忆力很好,迅速回忆之前看过的ICC仲裁规则原文。
规则里写明,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仲裁员人数将由ICC仲裁院来决定,而仲裁院在决定时,会考虑争议的复杂程度、金额等因素,但并没有强制必须是三人。
这与她模糊记得的、之前似乎听裴隐提过一嘴的,双方口头达成过的“如发生争议,由三方(甲方、乙方、共同推举)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组成三人仲裁庭”的意向,完全不符。
如果仲裁员人数由ICC仲裁院单方决定,在巴黎进行,适用法国法律……安玟的心跳加快了些。她没有就此停下,而是立刻将目光投向合同另一个关联条款——“适用法律”(Governing Law)。
合同明确约定适用“法国法”。
她脑子里飞快地串联起之前零碎看过的资料。
法国法律体系,特别是对于国际合拍电影的知识产权和保护方面,与中方通常的认知和预期,存在一个可能致命的偏差:在合同约定不够明确、或者出现解释争议时,法国法院和仲裁庭在实践中,往往倾向于将影片的“创意控制权”(Creative Control)和核心知识产权,判给承担了主要创意实现和制作风险的制片方,而非仅仅提供资金和部分资源的投资方。
这意味什么?
这意味着,一旦未来合作出现严重纠纷,闹到仲裁那一步,外方(作为制片方)完全可以凭借“适用法国法”和“在巴黎仲裁”这两个条款,结合那个模糊的、由ICC仲裁院决定仲裁员人数的漏洞,极有可能争取到一个对他们绝对有利的仲裁庭。
然后,这个仲裁庭可以依据法国法的倾向,轻而易举地拿走这个项目全部的、最核心的创意版权、后续开发权、乃至成片控制权。
而裴隐这边,投了巨资,出了资源,打通了国内渠道,最后可能连在核心创意上说“不”的权利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培育的项目,连同未来巨大的衍生价值,全部落入对方口袋。
所谓的“合作”,很可能变成一场为他人做嫁衣的昂贵游戏。
安玟抬起头,看向正在快速回复信息的裴隐:
“裴总……这个仲裁条款,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