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哦,十指连心。
怪不得这么疼。
冷汗从脸上滑落,薛让风恍惚地想着。
面前的皮鞋光洁如新,哪怕是站在暴雨天的泥泞小巷里也未弄脏半分,可惜它的主人正毫不留情地踩过他的手指,把他的左手碾进烂泥和碎石里。
薛让风感觉自己的指骨应该是裂了,痛得要死,可惜他现在浑身上下都疼,都快对这种感觉麻木了,所以连着心的十指被折磨所带来的痛彻心扉,也不过如此。
又或者说,早痛过了。
当年他为了救下被疯狂追求者拿刀威胁的洛云骄,被捅了两下不说,伤到的左手更是神经受损,从此他再也不能拿起鼓棒,待在乐队里的日子也成了暗淡的陈年往事。
那一刀,痛的像硬生生剜下了他身体里密不可分的一部分,血肉模糊。
大概是出于愧疚,这事以后,他从备胎荣升为洛云骄正牌男朋友——还是其中之一。明明是得不偿失的事,当时的他居然还为此而开心了很久。
一厢情愿罢了。
薛让风自嘲地勾了勾嘴角,
遇人不淑识人不清,能怪谁呢?
他只是死死地咬着牙,把痛呼都咽下,告诫自己:不许求饶。
在洛云骄面前低三下四地当狗久了,他都快忘记了,原先的自己性子还挺犟的。
薛让风低低咳了两声,在口腔里尝到了血腥味。
“你小子,把头抬起来,顾总和你说话呢!”
五大三粗的打手从后面拽着他的头发,把薛让风垂着的头扯起来,额角上的血随着重力流下来,在本就模糊的视线里涂开一片暗红。
这是这么久以来,两个人的第一次对视。
顾黎皱着眉打量眼前人,他的洁癖本不会允许他看完这次暴力的棒打鸳鸯,可是薛让风这人罕见地勾起了他的一点兴趣,让他想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
倒是比前边那些一吓就怂的蠢货有意思,可别让他失望啊。
顾黎好整以暇地抱着手臂,想。
眼前的年轻人像是刚从深潭里爬出来的水鬼,脸色苍白得吓人,红的血黑的发阴影里深不见底的瞳孔,即使被逼到绝境毫无胜算了,也还是用这种野性难驯的眼神死死地盯着他,眼底仿佛烧着幽黑的火焰,好像下一秒又会挣脱束缚,择人而噬。
他身边撑伞的助理被盯得胆寒,忍不住一哆嗦:“顾总……”
顾黎挥挥手,助理立马闭嘴。
被注视着的本人依旧从容不迫,因为他知道自己有足够的资本和实力,来观赏这一场困兽犹斗。
能把这样的人当狗训,洛云骄手段也真是不少。
他眼里闪过一丝疑惑,片刻后却又消失无踪,好像从未出现过似的,取而代之的是爱怜和欣赏。
是了,洛云骄那样天仙般的人物,怎样都不为过。
“你应该知道,骄骄要和我成婚了。”顾黎的语气不由得温柔下来,却隐隐透着癫狂:“他之前爱玩点没关系,不过既然我来了,你们也该识相点,从他身边消失。”
他蹲下来,屈尊降贵地和薛让风平视:“我只说一遍,滚的越远越好。”
薛让风没理他,自顾自地闭上眼。
洛云骄那神经病爱狗塑他是有道理的,他从小耳聪目明,听力和嗅觉都超乎常人,也就导致了此时,他能闻到顾黎的身上除了他本身所带的木质香以外,还有股似有若无的桃花香。
那是洛云骄身上独有的味道。
所以说——顾黎是见过洛云骄再来的。
这一切的伤害都是他的男朋友,他曾经认定要携手一生的人默许的。
这个认知薛让风觉得有点喘上不来气,比起心痛来说,更多的是前所未有的荒谬感。
这样一个人,到底为什么会让他迷恋到失去自我?!
从前无比喜爱的味道,现在闻起来居然这样令人作呕,不复从前的清甜,反而带着腐烂味。
仿佛花开得盛过了头,花期未了已经衰败,雨水一泡就发臭。
顾黎见薛让风无视他,强装出的和善也维持不下去了。
他冷着脸站起身,皱着眉掸掸纤尘不染的西装袖口,连一丝目光都不愿再多分给薛让风,风轻云淡地命令打手道:“把他扔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