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色荧光最终停在了其中一扇门上,我停下来,推开了它。
家的轮廓就这么呈现在我眼前。
不,我说的不是我后来住的那栋房子——我决定在明州定居之后,老关主动请缨作参谋,他搞不好陪我看过了明州所有待售的新房,罗列优缺点,最后敲定了阳台客厅都采光极佳的那间房,又化身金主,大手一挥付清了首付——我很喜欢那里,在书房写作感觉尤佳,但我说的不是它。
而是在那之前被我称之为家,后来却又被我遗忘的地方。
说来话长。
确定关系之后,丁诺很快就从那间局促的单位宿舍里搬了出来,在离我学校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两居室,我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论文的压力让我不得不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图书馆里,但我也十分乐意在闲暇之余跑到我们的小窝给自己充充电。
我们的小窝,多么温馨的叫法啊。
而现在我正看着它,从尘封的记忆里活脱脱地跳到我眼前,那种感觉就像从六尺深的土壤里挖出了一具骷髅,又眼睁睁地看着它活动起来。
我并不是从家的正门走进去的,这间屋子是卧室,大大的双人床,床垫下有几个弹簧坏掉了,一翻身就嘎吱作响。丁诺总是打趣床下面住着会隐身的“嘎吱怪”,爱好是半夜爬出来咀嚼睡客的脚趾头,他想吓唬我,但我编的故事可还要吓人得多。
阳光穿过阳台的玻璃推拉门,慷慨地洒进来,映出了空气中飞舞的灰尘,床头柜上落了薄薄一层灰,平时摆在上面的瓶瓶罐罐和充电器之类的小玩意儿不翼而飞,床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床单连一丝褶皱也没有。
我俩谁也没有这么高的家务标准,要我说,这张床肯定有很长一段时间无人造访了。
我用手摸了摸床单,果然,落了一层灰。
从阳台可以直接穿到客厅,我曾经对这个设计十分喜爱,四通八达很有迷宫的味道,但我坚持让丁诺睡在靠推拉门的一侧,还告诉他,这是为了避免有不长眼的歹人半夜从阳台钻进来行凶。
丁诺对此嗤之以鼻,说没有人会从阳台钻进来的。
他说得没错,坏蛋会直接敲门进来。
我穿过阳台,走进客厅,这里冷清的感觉要强烈得多。
日常丢在沙发上的书、小毯子、毛绒玩具,还有随手脱下的衣服和袜子——要怪就怪丁诺吧,我为此说过好多遍了,可在这点上他坚持要做自己——都不见了,沙发靠枕整整齐齐地一列排开,活像正等待大人物莅临检查,茶几下面的零食也被洗劫一空。
要不是墙上褪色的电影海报和天花板上熟悉的裂缝,我肯定会误以为自己走进了按照我们家1:1复刻的样板间呢。
是谁对这里做了个大改造?
“喀啦啦”几声,是钥匙插进锁孔转动起来的声音。
那一瞬间,我口干舌燥,后脖子汗毛直竖,浑身的细胞都尖叫着想要逃跑,可肌肉却偏偏像冻住了似的,只能直挺挺地僵在原地。
防盗门打开,我猝不及防地和进门的人来了个脸对脸。
竟然是老关。
我张口结舌,一时间连“爸”都叫不出来,可老关却像压根没看到我似的,径自把钥匙往玄关柜子上一扔,开始低头换鞋。
“去睡会儿吧,饭做好了我叫你。”老关不知在跟谁说话,语气温柔得不可思议,他可从来没对我用过这种语气。我一边疑惑于他对我视而不见,一边挪动脚步,去看他身后跟着的人,结果却看到了一个幽灵。
——我自己。
说幽灵完全不为过,跟在老关身后进门来的女孩儿两眼无神,脸上笼罩着一层阴影,不止是因为消瘦才看起来单薄,而是她身上有种一碰即碎的透明感,只有重大打击才会造成效果。
“不想睡觉。”我听到自己语气毫无波澜地说,这种感觉可真奇怪。
“那就在沙发上休息一下,喝点水。”老关帮我把外套脱下来,推着我的肩膀走到沙发边,抬手拨乱了那些整齐的沙发靠垫——谢天谢地——拎出一个放平,然后按着我躺下来,问:“毯子放哪儿了?”他说着左右扭头找了找,却一无所获。
“不要毯子。”我看到自己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两眼瞪着天花板,机械地回答老关的话,跟丢了魂的人工智障似的。
老关拿过自己的外套盖在我身上,跟掖被子似的把他名牌西装的衣领在我下巴的地方掖紧,动作轻柔地摸了摸我的额头:“闭上眼睛歇会儿,我去烧点水喝。”
说实在的,我真不习惯爸这样温柔待人,他可以风趣幽默,也可以咄咄逼人,摆出一副严父的架势对我展开一番说教,关律师口才一向顶好,但温声软语才不是他的强项。
老关走去厨房,而我继续低头盯着沙发上失魂落魄的人,她不肯听话闭上眼睛,好像天花板上写着多么吸引人的谜语似的。
“你是谁?”我轻声问。
没有回答,没有反应。
也许我才是她丢了的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