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站在东风饭店门口的大理石镜柱前,无意间看见自己半个倒影,被玻璃门上的水汽轻轻晕开了一层,像老照片里底片还没洗净的光斑。
她的影子里,有点年画女子的雍容,也有点女校生的纤巧。
她穿的是一件湖蓝色的呢子小斗篷,斗篷下是贴身的洋裁旗袍,浅银蓝缎底撒着点点银白的桃花,花瓣开得不大,却密密地铺到脚踝。脚上蹬的是一双黑漆扣带高跟鞋,鞋面漆得光亮,反出她旗袍边沿的银线来。她不习惯穿这么高的鞋,走得慢,又端——像一只捧着小瓷盘子的猫。
脖子上围了一条灰白相间的呢绒围巾,是她自己织的,法式松针花,收口略粗。有人说那颜色衬得她脸色太淡,她倒喜欢这一点淡,把她整个人衬得像是刚从雪地里走出来的。
她弯腰去系鞋带时,从门玻璃里望见了自己的脸。那脸并不属于南京的闺秀们——太瘦也太清,颧骨不高却显得倔,唇角一抿,像随时要说“不”。唯有那双眼睛,是天生的软处,黑白分明的大杏眼,睫毛极长极密,一眨,扑簌地颤着,仿佛真能停下一只蝴蝶,暖着翅膀歇一会儿。
她小时候常为这双眼睛挨训,说是“狐媚”。上了女中后又成了被夸的资本,说“这眼睛,像旧书页上画的春宫图,一看就开过花的。”她听了不恼,只垂下眼帘,装作没听见。她这张脸,不适合太高调的表情,一笑,倒像在替谁收拾残局;一皱眉,又仿佛在思量一场还没开打的仗。
她最得意的是鼻梁挺直,却不锋利,从眉心过渡下来的线条柔缓得像是一滴未干的墨,轻轻拖到唇上。她的嘴略显丰满,唇色偏淡,是那种什么都不说,也不需要说的嘴唇。再加上一副瘦白的耳垂,不戴耳环也自成一种空灵。
她轻轻扯了扯围巾,又将肩上的披风理顺,站直了身体。正午的阳光从门廊斜斜打过来,她的影子一下子落在地上,细瘦、安静、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