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的穹顶很高,灯光是那种惨白的、毫无温度的冷光,从头顶倾泻而下,将庭内的每一寸空间、每一张面孔,都照得清晰,锐利,无所遁形。
明澈坐在原告席上,深褐色的海青在肃穆的法庭里显得格外沉静。他双手交叠放在膝上,腰背挺直,目光平视着前方高悬的国徽。国徽下方,审判长的席位还空着。左手边的被告席,也还空着。只有旁听席上,已经坐了不少人。
叶晚晴坐在记者专区,膝盖上摊着笔记本,手里捏着笔,眼睛不时扫向入口,又低头在本子上记着什么。她今天穿了件黑色的职业套装,头发一丝不苟地扎在脑后,表情严肃,带着职业性的敏锐和克制。
林薇坐在靠后的位置,身边是她的财务主管。她今天也穿了正装,深灰色的套裙,妆容精致,但微微收紧的手指和不时轻抿的嘴唇,透露出一丝紧张。她的目光,更多时候是落在明澈的背影上,那个挺直的、沉静的轮廓,在这个陌生的、充满压迫感的空间里,奇异地给了她一种支撑的力量。
老吴也来了,坐在旁听席最不起眼的角落,戴着老花镜,慢悠悠地翻着一份报纸,像是来打发时间的普通老人。只有偶尔抬起的眼皮下,那锐利的、不动声色的目光,才会泄露他真实的关注。
赵清平坐在明澈身边,穿着熨烫平整的深灰色西装,白衬衫,深蓝色领带,金边眼镜后面的眼神冷静而专注。他面前摊开着厚厚的卷宗,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发出极其轻微的、规律的叩击声,像某种倒计时。
空气里有种公事公办的、冰冷的、混合了纸张、灰尘和某种无形威压的气味。旁听席上偶尔有低低的交谈声,咳嗽声,椅子挪动的吱呀声,但很快又沉寂下去,被那种巨大的、令人窒息的安静吞噬。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九点二十八分。
侧门打开,书记员走了出来,在审判台右侧的席位坐下,打开电脑,调整话筒,发出轻微的电流噪音。然后是法警,两人,穿着制服,面无表情地站在被告通道两侧。
九点二十九分。
另一侧的侧门打开,一行人走了进来。
走在前面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微胖,头发稀疏,戴金丝边眼镜,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神里有一种久经沙场的、带着疏离感的精明。他穿着藏蓝色的西装,手里提着黑色的公文包。是慈航普度会的负责人,王觉伟。
紧跟在他后面的是个五十出头的胖子,秃顶,脸色阴沉,眼神凶狠,像一头被激怒的、随时可能扑上来的野猪。他穿着一身不合体的名牌西装,领带系得歪歪扭扭。经典家居的老板,陈永富。
两人身后,跟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同样穿着西装,提着公文包,但气质明显不同——更加职业,更加内敛,眼神锐利,步伐沉稳。是他们的代理律师,王志军。
三个人在被告席坐下。王觉伟和陈永富交换了一个眼神,都没说话,只是阴沉着脸。王志军则迅速打开公文包,取出文件,摊在桌上,开始和书记员低声核对着什么。
九点三十分整。
审判席侧后的门再次打开。
审判长率先走了出来,是个五十多岁的女法官,面容严肃,戴着眼镜,穿着黑色的法袍。她身后跟着一男一女两位审判员,同样穿着法袍,表情肃穆。
三人依次在审判席就坐。
“砰!”
法槌落下,声音清脆,冰冷,在寂静的法庭里炸开,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
“现在开庭。”审判长的声音透过话筒传来,平稳,清晰,没有任何情绪,“东州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现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青林寺诉被告慈航普度会、经典家居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一案。核对当事人身份。”
程序开始了。
书记员开始宣读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代理律师的委托手续,诉讼请求,答辩意见……声音平稳,机械,像某种设定好的程序。明澈静静地听着,目光落在审判长脸上,观察着她的表情,她的眼神,她每一个细微的动作。
这是个关键的观察窗口。法官的态度,往往决定了庭审的基调和走向。
审判长听得很认真,偶尔会低头看一眼卷宗,但大部分时间,目光都在原被告双方之间移动。那目光是审视的,中立的,但明澈能感觉到,她在听赵清平陈述诉讼请求时,眉头微微动了一下——那是听到关键点时的自然反应。
而轮到王志军陈述答辩意见时,审判长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手指无意识地敲了敲桌面。
“……被告慈航普度会辩称,其从未实施过任何商业诋毁行为。其在各类场合的言论,均系基于事实的善意提醒和宗教探讨,不构成侵权。被告经典家居有限公司辩称,其与原告无直接商业竞争关系,不存在诋毁动机,原告所指控的举报等行为,与被告无关。两被告均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书记员念完,合上卷宗。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审判长看向赵清平,“原告方,就你们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并出示证据。”
赵清平站起身,朝审判席微微欠身。
“审判长,审判员。就本案基本事实,我方陈述如下……”
他的声音不高,但透过话筒,清晰有力地传遍法庭每一个角落。语速不快,但逻辑严密,条理清晰。从今年六月慈航会开始在社区散布关于青林寺“管理混乱、僧人不净”的谣言,到八月经典家居通过关联方恶意举报青林寺“违建”,再到九月两被告在多个场合发表贬损青林寺商誉的言论……时间、地点、人物、内容,一桩桩,一件件,脉络分明。
“以上事实,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赵清平从卷宗里取出一份清单,“证据一,慈航会散发的传单、讲座录音、网络发言截图,共十七份,证明其散布不实言论的事实。证据二,区规划局、住建局出具的检查情况说明及合规证明,证明经典家居举报内容不实。证据三,原告为应对上述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票据,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共五万余元。证据四,原告因商誉受损导致香火捐赠明显下降的财务对比数据。证据五……”
他一口气列出了十二组证据,每组证据都说明了来源、形式和证明目的。
旁听席上,叶晚晴飞快地记录着,偶尔抬头看一眼赵清平,眼神里有赞许。林薇听得全神贯注,虽然有些法律术语她不太懂,但那种条分缕析、步步为营的感觉,让她心里踏实了不少。老吴依旧慢悠悠地看着报纸,但耳朵明显竖着。
被告席上,王觉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陈永富则有些坐不住,身体不安地扭动,几次想开口,都被旁边的王志军用眼神制止。王志军则低着头,在面前的笔记本上飞快地记录着什么,表情依旧冷静。
“审判长,我方证据出示完毕。”赵清平最后说道,“上述证据充分证明,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商业诋毁,给原告的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他坐下,朝明澈微微点了点头。
明澈面色平静,只是放在膝上的手,微微收紧了一些。
第一轮,陈述完毕。节奏很好,证据扎实,姿态专业。
接下来,看对方怎么接。
“被告方,”审判长的目光转向王志军,“对原告的陈述和证据,有什么意见?”
王志军站起身,同样欠身。
“审判长,审判员。首先,我对原告代理律师的专业素养表示敬意。”他开口,语气不疾不徐,甚至带着一丝客套,“但遗憾的是,原告的指控,建立在大量曲解、臆测甚至虚构的事实基础之上。我方将逐一进行回应和反驳。”
他顿了顿,拿起一份文件。
“针对原告证据一,所谓‘散布谣言’。我方需要澄清,慈航普度会作为合法注册的宗教文化研究机构,其开展的讲座、交流活动,均系正常的宗教文化探讨。其中提及的某些宗教场所管理问题,是基于社会观察和信众反馈的学术讨论,目的是促进宗教领域的健康发展,并非针对特定主体的诋毁。原告将正常的学术讨论曲解为‘谣言’,是典型的‘对号入座’,混淆了学术批评与商业诋毁的界限。”
“至于录音和截图,”他推了推眼镜,“真实性我方不予认可。即使真实,其内容也经过了剪辑和断章取义,不能反映发言全貌。在未经我方确认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叶晚晴在笔记本上飞快地写下“否认、学术讨论、断章取义”几个字,嘴角微微下撇。这套说辞,在她预料之中。
“针对证据二,举报问题。”王志军继续道,“原告指控经典家居公司恶意举报,但证据仅仅是一份规划局的证明,证明原告建筑合规。这只能说明举报内容不实,但无法证明举报人就是经典家居,更无法证明举报行为出于‘恶意’。举报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任何人都有权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不实,不等于恶意举报。原告将一次可能是不了解情况的误举报,上升为‘恶意构陷’,是缺乏事实依据的。”
“证据三,所谓合理费用。”王志军的声音提高了一些,带着一丝讽刺,“原告聘请律师、进行公证、产生交通费,是其自身行为选择。是否必要,是否合理,是否与本案具有因果关系,都需要法庭审查。不能因为提起了诉讼,就把所有支出都算在被告头上。这不符合侵权责任法的‘填平原则’。”
“证据四,商誉损失。”他摇了摇头,“原告提供的财务数据,是其单方制作,未经审计,真实性、关联性均存疑。香火捐赠受多种因素影响,季节、天气、社会活动、甚至住持的健康状况,都可能产生影响。原告简单地将捐赠下降归咎于被告的所谓‘诋毁’,是武断的,缺乏科学依据的。”
“综上所述,”王志军最后总结道,“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依据薄弱。我方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我方保留就原告滥用诉权、损害我方名誉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他坐下,表情平静,仿佛刚才那番犀利反驳只是完成了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工作。
法庭里一片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