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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义倒不是排斥婚姻本身。在这个时代,男子年过二十若不婚配,官府便会课以重税,名曰"丁口钱",税银高得足以让寻常人家倾家荡产。想要终身不娶?除非剃度出家,便是当道士也逃不过婚配的俗务——这世道便是如此不容人特立独行。
起初他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觉得成婚不过是人生必经之事。反正宅邸自有父母置办,衣食皆有家中供给,何乐而不为?那日在饭桌上,他甚至还兴致勃勃地对父母表露心迹:"但凭爹娘做主。"
直到他真正弄清这个时代的婚嫁制度,才惊觉自己当初答应得太过轻率。这简直是在欺负他这个"外来户"不懂行规!
此地的婚仪沿袭古制,完整流程须行"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若是贫寒人家,或可省去纳吉、纳征等环节,但像张家这样的官宦门第,必定要依礼而行,半点马虎不得。
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此地的婚龄。女子九岁便可出嫁,男子十三四岁即成家立业。而母亲相中的那位姑娘,他竟还曾有过一面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