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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拍了拍男人,苦笑说:“纵然如此,我也愿尝一遍你们的生活,哪怕到头来悔不当初。”
血族之间无声交换了眼神,说不出怜悯还是可悲,更说不清是怜悯老人还是自己,分不明白究竟谁更可悲。
历常轮回的人类渴望不老长生,不老血族却不要生命无边;涉世未深的稚儿迫切要一闯天下,惯看风霜的老者只恨返璞无望。不曾亲历的总想体验,他人劝阻只道是唬人的摆设,等到能解其中意味,又叹为何尝试。生命在如此怪圈中循环,谁又能说谁比谁更可怜。
许久之后,人际都消散,奥尔问古树,如何让自己,起码看来不那样可怜。古树说他不知,因为他只是棵树。树不会去思考这样的问题,有阳光、雨露和水分的每一天,他都过得很快乐。奥尔无声笑了,天际共辉的日月、星辰和雷霆照得她晃眼。
莫要细想,便不会自觉可怜。不上心,不动情,也就不会有情。她或许一直都知道,只是在那一天看得更明白了。她的背脊要顶起这天,她的肩膀要撑起这地,她注定是要成王的人。王不能软弱,所以她绝不软弱。
可是。
“你还有我。”当时格里姆肖那样对她说。就算要顶天立地,也还有我与你一起扛着。她朝他笑笑,说不清意味。同生共处千百年,他都未曾看透的她的笑容,如今愈发不能解,正如他清楚,她亦未能看透他。
他们总是那么亲近,却又不是那么亲近。他们之间的关系,兴许他们自己都理不清。
只是,那又何妨。
奥尔德利特和格里姆肖相视而笑,眼中熠熠光芒竟有一瞬耀眼更甚日月、星辰和雷霆的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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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之光刚柔并济,星辰之光蜿蜒千里,雷霆之光雄震辣烈,沐浴在这三色截然不同又相补相调的光束中,是否也会比常人多一份灵性?
老人和男人在这三光庇护下的初生之地定居起来,苍老、疲惫、焦灼的心灵渐渐归于了平静。午夜惊回暗疑生死的噩梦已离他们远去,眼前是、未来是无声流淌的时光和绝对的静谧。在这静谧中,他们再度体会到了生命的美好。这个再度实在叫人珍惜,因为这是数十年后的“再度”。
他们在初生之地听古树将开天辟地甚而更古老的故事,听飞鸟走兽描绘云端的风采和极西地冰寒却美艳的景致。那些从不曾也不可能目见耳闻的奇观在那绘声绘色的言语中,竟栩栩在他们眼前重现。他们航过大海,行过远方,看过这种那种的奇象万千竟都比不过那三言两语中的风采。直到那一刻,他们才真正感觉,活着,真好。而数十年的前半生,于此刻看然无异行尸走肉。
可你若问初生之地的生灵,此处更真是如此奇妙的地方?他们大约会笑笑,然后告诉你,此地确实奇妙不假,却不会告诉对“如此”作任何评价。
初生之地之所以获称,一是因为此处是初生血族出生成长的地方,亦是因为此地能给人初生的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纯粹而赋有灵气。可初生不论对任何物种的生命而言,都是短暂而易碎的一刻,长久逗留,再美也看惯了,也倦了。尤其是当生灵渐渐嚼出生活的苦,对比这环境的纯美,反而更不是滋味了。
可老人和男人不一样,他们才刚从九死中逃出一生,眼下正是需要简单美的时节。
上苍眷顾,他们的生活确实简单、朴素、充满着幸福。不只是衣食住行,连他们奢想却不敢说的期愿也得以实现。他们有时会想这些年轻好看的异族是不是连眼神也特别好,简直心里想什么都能叫他们看穿。
其实也并不是。奥尔德利特兄妹兴许比寻常人聪颖一些,可无论是谁,活得久了,见闻广了,猜透别人的心思总会容易些。
老人和男人有时跟着年轻的十三兄妹,有时跟着年长的伊诺克兄妹,总算是学到些元素构造的法则和基础的元素力量。元素力量是他们起的名字,因为这名字比起抽象空泛的“冥想”二字似乎更具象些也更神秘些。人类天生对神秘的事物有着憧憬。
尽管学到的只是皮毛,他们已很满足。满足之后又觉得可惜,漫长的前半生中他们竟不知有如此美妙的存在。他们更加笃定这是隐匿在人间的仙境,是上苍赐给历经劫难的他们的救赎。他们以为自己看到了人生真谛,窥破了大多数人口中的天机。
如果这是天机,也只能算是天机的序章。
他们不知道因为从没有瞧见过真正的“天机”,也绝不会有机会瞧见。纵然他们在血族心里称得上可敬的人,但这不是教导他们“冥想”的理由。在血族眼中,“冥想”是该隐学识的精华,是血族的骄傲,所以绝不会轻易传授。在这一点上,连心地最好的碧莉耶苔丝都没有想过为他们破例。何况他们在这两代血族眼中也只是稍稍比别人值得尊敬些。
可不管怎么样,老人和男人都是最早接触到元素力量的人类,也是最早和血族共生的人类。他们在初生之地上又活了数十年。那时的血族在人类的字典里还不叫血族,因为他们不吸食人血。人血的味道对于他们没有吸引力,同伴强大的基因让彼此血味的芬芳至少高于人类十倍。
那时的人类也不懂要如何定义他们。他们知道得很多,也很善谈,却总不那么好接近。其实莫要接近得好。若能一直保持这份神秘的距离,人类与血族之间反倒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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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被驱逐的水手,仍日复一日,希望跟着绝望得在海上漂泊。有些死了,有些勉强活着。人越来越少,活着的亦是朝不保夕。有人说临死前想回家看看,其余的也都同意了。他们已经蹉跎一生、浪费一生,此刻也没什么好再失去的,也没什么值得留恋。
返程的路比来时更长——那本是一条用数十年的光阴走出的路。何况,他们来时满怀信心与期望,去时只有疲倦、灰心和绝望。绝望中的人哪有希望时的干劲。人丁还在一日日得稀疏。食物也是。
后来有个将死的水手割下腿上的肉告诉他的同伴,“我死了,就把我吃了吧。起码还能多活几天。”水手们起初是不肯的。若还有些人性,谁能忍心将同伴生吞活咽。可实在太饿了。他的尸骨放在船上的第二天,又被重心抬出,做成了酒肉。
自他之前,若有岛屿,尸骨便入地;若是无岛,便葬入海中。自他之后,他们保持着传统,但能被葬下的也只有骨头了。有时候骨头都是不全的——骨头还能熬骨头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