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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番外篇[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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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睁眼就只有一片空寂,来为他引路的鬼告诉他。

“你就是天生的摆渡人。”

摆渡人是什么?他不知道。

可是在他站在孟婆前望着清澈见底的孟婆汤时,年轻双眼悲伤的孟婆却说,“你没忘执念,喝不了孟婆汤,过不了奈何桥。”

执念又是什么?他也不知道。

后面他被赶出了地府,游荡在人间,变成了一只孤魂野鬼。

不,也不是。他在飘荡的第三年时,有一只鬼特意找到他,那鬼面容带着几分熟悉。

“是我。当初就是我给你引得路。”那鬼笑的很开心,它朝着他伸手,那手上躺着一枚铃铛,“我回去听说你没有入轮回后就一直都在找你,现在终于可以邀请你跟我一起成为摆渡人了。”

“摆渡人?”他不解。

“地府里的鬼太多了,鬼差比较少,所以就招募一群孤魂野鬼组成摆渡人替它们锁魂,送到地府去。”那鬼好脾气的解释道,它又把自己手中的铃铛递了递,“这是一个象征,也是一个保命的武器。你把它收下吧。”

“好。”他接了下来,虽然还是不懂,不过他总觉得接下来比较好。

那鬼又与他说了很多关于摆渡人的事情与工作内容,他边听边点头。

在两鬼分别前,那鬼突然回头问道,“你叫什么?等回去给你写一个牌子,方便以后见到鬼差跟摆渡人证明身份。”

“秦雨。”

秦雨。字虚云。秦雨心底浮现了这几个字,不过他没有说出口。

那鬼愣了一下,接着点了下头,不知是感慨秦雨名字的好听,还是回念曾经生前的往事,“是个好名字。”

秦雨不解,这个名字简单两字,毫无意义又凡俗,怎么就有好字之说。

而那鬼说完后就已经消失不见,秦雨的疑问只能埋藏于心底,等着下次再见面时问一下。

虽然秦雨对很多事情都遗忘了,不过他不是一个随意忘掉承诺的鬼,在答应那鬼成为摆渡人后,秦雨继续游荡着,但也开始了履行摆渡人的职责。——引魂。

第一个魂,是一位病入膏肓的老者,他胡子苍白无色,下垂的皱纹把他五官皆掩埋其中。

秦雨来时,老者已经步入浑浑噩噩的状态下,不用多久就会化为一捧尘土。

这对第一次引魂的秦雨来说有些简单,他停下来游荡的脚步,等待着老者闭眼后。

在某一日,外面树影成荫阳光明媚时,长卧在床的老者突然挑动了他只剩下一条缝的眼睛侧头看着窗外。

“说来惭愧。”老者气虚语弱,咳嗽了好几声才又说,“年轻时我也喜爱游历四方,结识好友,广交知己,别人皆说我是一个善与人交的热心肠。其实我是个离经叛道之人,我更喜欢常暂居僻远之地当一个略知一二的教书匠。”

“看着那群孩子衣不裹体,双眼木然时,我扪心自问如果变成那样会如何?又能做些什么。”

“想了想,后来我知我该如何做。我教他们识字,虽改变不了他们一时现状,但他们时间还长,一生不会没有一点改变。”

“我尽我所能,教出了几个差些意思的学生,却只有这几个,我就已老去。”

秦雨静静听着老者自述般叙说着自己的一生,他侧身望着窗外,不如老者视线昏花看不清楚的目光中是几位衣着或富贵,或权势,或冰冷的中年人们表情悲戚的齐齐跪在树下,他们有人还在捻袖轻泣。

这自谦之言...说的太轻。秦雨生出一丝淡淡的情绪,转头有归为了平静,他见老者身躯正慢慢黯淡,知道时间要到了。

刚生出这想法,那刻老者便咽了气化为了一团混白色的魂体飘到了秦雨的手上。

人有生老病死之说,老者一生教书育人行善积德,老病死,算是较好的。秦雨把它带到地府与人间交界处后,就把它轻轻放下,那团魂体就自然而然的朝着孟婆飘去。

‘叮铃!’

铃铛一响,秦雨走时所有的记忆都蜕变了情绪而成为一道道不痛不痒的痕迹,这对摆渡人来说是一件好事,毕竟他们无法投胎为人,只能随意流浪。

那鬼也不知从哪里听说到秦雨成功送走一魂的消息,费尽周折的打听到秦雨位置来恭贺他。

“真厉害,不愧是我一眼就觉得你是天选摆渡人的人。”

“不。你给我铃铛,我尽职责所做。”秦雨不是很适应过于热情的话语,他微皱眉退后好几步。

那鬼并不在意他态度,反倒又说了几句夸奖的话就把早早雕刻好的牌子给了秦雨,“喏。这东西与你魂体相连,你挂在腰间,凡鬼差与其他摆渡人看到都不会伤害你。”

“多谢。”秦雨摸着那硌手的青铜色牌,许久没有思绪的脑子里突然浮现了一枚碧青色通体的玉佩,他愣了一下,那玉佩就蜕变成他手上的牌子,他的心没有了波动,“我去引领下一个。”

“好。”那鬼答应的快,消失的也快。

第二个魂,是个战死沙场的将军。秦雨来时,对方已剩下最后一口气,他看到对方眼中布满血丝,也看到对方眼底的仇恨与留恋。

将军是半入鬼魂的,对方能看到秦雨也是理所应当的,只是对方在望见秦雨时,一滴清泪顺着污浊不堪的脸上滚落进对方破碎不堪的铠甲缝隙间。

“。。”对方轻张了张嘴,一团浊气从对方嘴中吐出,紧接着随风飘扬,四周喧闹的乌鸦啼叫起死亡的哀嚎。

秦雨蹲下身替他合上了眼。

这一次秦雨不需要去等待,也不需要去倾听,他覆手在那具冰冷的尸体上,一团染着红色血色的魂体沉重的不肯走。

秦雨第一次用了铃铛,不过这一次铃铛没有声音,连他自己都有些疑惑,不过那团魂体已经变回混白色,他收起铃铛就把它送到了地府。

第三个倒是有些机缘巧合。秦雨本来打算送走第二个就继续游荡,可面前跑来一个小孩。

“大哥哥。”

对方貌似能看到鬼,同样也能看到秦雨。从不知道麻烦的秦雨第一次有了这个认知,那个小孩格外喜欢他的,步步紧逼。

借助是鬼让秦雨躲在了树上,小孩却不愿离开的伸手指着树呜呜咽咽着,模糊不清的字音里少不了大哥哥三个字。

秦雨无奈只能隐身继续等待第三个,可小孩的独特让他多了几分关注。

小孩身份较为显赫,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官府子弟,衣食所安,性情烂漫。

虽说秦雨引魂较少,也知道他这类人是长命百岁,一生平稳的命,一般摆渡人都不会等待。

秦雨也没有打算,他转身去了别处,那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他去时,那孤儿快要饿死了。

灾害突然,颠沛流离,却又加上年少无知,孤儿不如前几个难引,秦雨就站在那里等待着孤儿自己死去。

而变故就是由此而出,一辆马车唐突的出现在秦雨的面前,下刻出现一抹身影,来者锦衣华靴,显然是位富贵之家。

“把他救上来吧。”

而且声音很熟悉。秦雨微微侧头才发现是好几年不见的小孩,他神色淡然,也没有被抢了魂的愤然,光站在那里望着对方若有所思。

不过对方并没有看到他,可是秦雨还是认出对方的身份。

接下来他的第三跟第四就开始了故事,秦雨一时懒得挪窝就等着第四个会不会给他意外之喜,便一直跟着那两人。

因小孩救了孤儿,有救命之恩,便是少爷与贴身侍从的关系。

少爷日日读书写字,家中人常盼他可考取一名二字,侍从也是日日练武,只想早点报恩与保护。秦雨不过是眨了一个眼,眼前的一切都化为了灰烬,火焰吞没的气息即便是他变成鬼多年还是厌恶的。

“大哥哥。”

第三个被命运捉弄,他考取功名的前一天,蛮族率兵已攻于第二城池之下,国命危矣,功名不在。

他赶回家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不说,父母祖上皆被所杀,满门一百多口也被屠尽。

“也许是我的错。”

因一时心软而步步错。秦雨知道他所说的言下之意,因为他看到了那侍从递给蛮族信条的动作,还有高兴的畅谈着未来。

“朝代替换是历史的进程,没有谁对谁错。”秦雨淡淡的说,算不上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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