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眉跟安泽文走了。
他开车,说送她回去换衣服。
安泽文始终镇定,面不改色。他对沈东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但司眉看得穿他脸上的笑容。
他实际上想表达的是,沈东你会为这一刻付出代价。
所以,这代表,孩子是真的。
有时候她觉得安泽文可恶至极,但见面时他谦谦君子的模样总叫她没有翻脸的动机。
司眉觉得,安泽文很像其他人的撒旦,她的天使。
这种类型的人应该是很危险的,她知道。因为任何一种面孔都难以长久。
就像她相信安泽文曾经也一定是Jessica的天使。后来不知怎么,依旧变成撒旦。
“你别跟他计较。”
“嗯?”
安泽文双手扶着方向盘,漫不经心。
“沈东这些年说话没轻没重的。”
“对你也是这样吗?”
“嗯,对我也一样。甚至更过分。”
他淡然一笑:“然而这样,你还是愿意为他说情。”
“不是为他说情......”
“司眉,你相信他说的话吗?”
“哪句?”
男人愣了愣:“你相信哪句?”
“你是指孩子?这是——”
安泽文打断她,语气中忽然有种进攻姿态。
“如果他对你说他爱你,你相信吗?”
“啊?”
他抿唇薄笑,不知是生气还是惋惜:“看样子,他昨晚一定这样说了对不对?”
“......”
“你会跟他结婚吗?”
他依然风轻云淡。好像在讨论某个多年不见的好友的近况。
司眉不知如何作答。
她本来觉得沈东不妥,在病房里偏跟安泽文较劲,当众让他下不来台,场面狼狈。
所以,带着某种接近同情和愧疚的心情跟在了安泽文身后。
如今倒觉得两人一样莫名其妙。
“我只是随口一问。”安泽文显然比沈东更明了何为分寸。
深邃的眼眸迅速瞥她一眼,极富魅力地笑,“你怎么这么认真?”
“你又不结婚,担心别人的婚姻干嘛?”
“是啊,我不结婚。”安泽文始终冷静平淡,和平时别无两样。
甚至有点像他们刚认识那会,跟他在一起的时光,总是轻盈毫无压力。
末了他说:“但我比谁都希望你能嫁给一个好男人。”
他照旧把车停在老地方,无数的夜晚他们吃完饭在这里分别。
周末早晨,陆陆续续有些不相干的人经过。
司眉披着他借的外套,合上车门附身道别。
这次,安泽文卸了安全带,从车尾绕到她身前,帮她拢紧西装外套。目光成熟眷恋。
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只是问她,还能不能再打电话给她约她吃饭。
当然可以,她说。
但他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很愉快地笑,然后分别。
其实,安泽文想说,对不起,司眉,我骗了你。
我真的有个儿子,他今年两岁。名字叫本。
他还想说我爱你。
但又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爱她。
那个夜晚,他为什么要她做他女朋友?
他为什么要把Jessica送回美国,给她一大笔钱,摆出斩断一切的样子?
他需要的究竟是司眉,还是任意一个可以让他离开现有轨道的人?
司眉身上最令他印象深刻的东西是什么?赛车、滑翔伞。
这些难道不正是那些脱离轨道的东西吗?
可司眉并不是擅长脱轨的人,相处后,安泽文看出来司眉一直是个很矛盾的人。她故作叛逆大胆,实际上步步谨慎,她假装干净利落,又时常心软宽慰。但她最好的地方是,她知道大家都有一条底线,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但她乐于看破不说破。这是她的温暖。
/
“喂,沈东吗?”
“是的,您哪位?”
“我们这里是派出所的,我们接到......”
他赶到现场的时候,宿醉的女人眼神麻木。
昨日她还得意把自己挤进礼裙说要去掐尖,钓个钻石王老五回来。
“你好,我找沈宜。”
“哦。你是她什么人?”警察抬头看他。
“我是她哥。她是我——我大伯的女儿。”
“行。有什么话,你跟当事人说吧。他们正好也在。”
当事人?
沈东有种不祥的预感。
沈宜确实一直有这种怪癖。她喜欢偷东西。以前在北京打工就被抓到过。
不过她也可怜。
她一出生就被送到外婆家,大伯母说家里养不起那么多孩子。沈东妈妈私下埋怨,大伯母就是重男轻女,看是个女娃娃就不乐意养。多一双筷子能吃掉多少米?
沈东几乎没见过她几次。
他们一家搬到北京后,大伯某天不情不愿给沈大壮打了个电话,这辈子第一次问候弟弟工作生活如何,最后说宜宜到北京来了,老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在这里随便洗个碗都赚不少钱。只是,付不起房租。
本来沈东妈妈一千个不愿意。
“哦,他们自己这么多年没养过她多久,现在还让我来养她?敢情我家的钱不是钱?在老家的时候,一根葱恨不得一丝丝跟我算清楚,怕我占便宜。现在那么大一个拖油瓶,不吭一声甩到我家,我凭什么啊我?”
可当沈宜很有眼力见地洗碗、拖地、炒菜,保证不添麻烦,眼里尽是请求,好像这是仅存的一线生机的时候,他妈妈也没有说不。于是,沈宜代替沈东,住在了这间狭窄的屋子里,楼里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幸福却寡言的一家三口。
她打工总做不长。做几个月就说要换工作。
终于有一次被人找上门,指着鼻子骂,说她不要脸,要她把镯子还回去,不然就报警。
沈东妈妈气得跳脚,吃饭时骂她跟她那个妈一个样子,扣扣搜搜就会占小便宜。
问她都是跟谁学的。
沈宜含泪说小时候肚子饿,外公外婆骂她讨债鬼,让她滚去外面扒树皮吃。
她饿得没办法,偷跑到邻居家吃厨房里的馒头。
刚开始胆战心惊生怕被发现,后来越来越熟练。
不过,再也改不掉。
因为她发现,这是唯一一件她不需要求人,只需要自己保持眼力见就能完成的举动。
这给了她一种几乎变态畸形的成就感。
她最开始在便利店工作,偷拿些饭团还没什么,后来她不满足,想换部新手机,趁换班的时候从同事锁在柜子里的钱包偷走她新取的两千元。听说是要用来包压岁钱的,那操着北方口音的女孩笑吟吟告诉沈宜,她赚了一点钱,带回去让弟弟妹妹们高兴再辛苦也值得了。
她揣着两千元走在夜色中一点不觉得愧疚,只是兴奋。就像小时候偷吃馒头一样兴奋。
这是一种病吧。
不过,沈宜不是会想这类问题的人。
她神情恍惚进了专卖店,迅速花掉两千,选择分期付款,买了一部苹果手机。
后来,她在又奶茶店偷了别人的手镯。
沈东妈妈说什么也不愿意再收留她。可沈宜又哭又跪,整整一夜。
毕竟是亲戚,他妈妈也不愿意做得太绝。一个小姑娘,从小没享过多少福,怪可怜的。
她答应再不偷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