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午后,夜闻柳照例在后院里练剑,只不过旁边多了个仰头喝酒的林兆。
“小子,你这剑倒是耍的不错。”林兆擦了擦嘴边的水渍。
“多谢前辈夸奖。”
待夜闻柳练到手发酸停下后,林兆一拍脑门,问道,“怎的今日我就见你一个人……那小子呢?”
“你说容双?”夜闻柳不介意地上脏不脏的,直接原地坐下,“今日好像是个什么特殊的日子吧,镇上搞了个什么集会?他昨日还问我去不去来着,我觉着没意思,就没去。”
“集会?”
“都是唬小孩子的玩意儿,倒不如在家里练剑。”
“哈?你莫不是忘了你自个儿也是个小破孩?”林兆比划了一下,“小矮子。”
夜闻柳不去看他,手里拨弄着地上的杂草。
林兆这一下可谓是杀人诛心,殊不知身高是夜闻柳这么多年来的痛。
虽知晓男孩子发育慢,他如今也不过十五,还有数年可长……
但他就是不爽。
明明容双比他小,但小少爷却比他高了有四分之一个头!
不爽,很不爽。
夜闻柳连剑都不想练了,忿忿起身。
“你要去哪?”
“找容双!”
……
夜闻柳到镇上的时候天已昏黄,红霞挂在天上。集会很热闹,尤其是接近傍晚时分,各种彩灯闪闪亮起,配上小孩子的玩耍声,让人听着也觉身心愉悦。
他从街头逛起,找容双早已被抛诸脑后,他掂了掂手中的钱袋子,决定自己找些乐子。
上辈子身为城里人,他不曾见过这些小玩意儿;这辈子他被养在乡下,也不曾见过这些小玩意儿。
事实证明,有些东西无论年龄,只要有这个心,都会喜欢,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很快,他身上多了许多新买的玩意儿。
吃着串糖葫芦,此时的他走到了集会中心。中心的人更加多了,好像是在看什么表演,他好奇心被勾起来,与其他人一道挤了过去。
原来是杂技。
他驻足看了一会儿便离开了,不是说不好看,只是人太多了,他视线受阻,看着很难受。
不过哪怕只看到了一点点,心下也感慨,原来这就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恰好看到一旁有人在卖糖人,他本着尝尝鲜的原则凑了过去。
刚付完钱,糖人都没接过呢,身后传来了动静。
一看,原来是有热闹。
热闹嘛,谁不喜欢看?当事人被人群围在中间,夜闻柳拿过糖人后远远的看着。
“这位姑娘不想跟你们走,你们这是强迫。”
夜闻柳皱皱眉,这声音为什么这么耳熟!算了,这不重要。
“小子!我劝你别多管闲事,她啊,可是她爹卖给我们春风馆的,白纸黑字,写的可清清楚楚!”
看样子是那人多管闲事?
家务事就连清官都难判,真不知道这个蠢人是怎么想的,来掺和这种事。
“我爹没有卖我!我是被你们绑过来的!”
夜闻柳好不容易拨开人群走到前排,终于知道为什么那道声音很耳熟了。
因为,那多管闲事的蠢人,他娘的是容双啊!他叹了口气,容双啊容双,该说你什么好?
眼瞧着对面春风馆的老鸨就要带着人动起手来,夜闻柳想着容双那柔弱的身子骨,下意识走上前挡在了他面前。
“又来个小公子?”老鸨风情万种的眼睛在夜闻柳身上划过,“长得还贼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