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莫里斯无缘得见陶叶桢,毕竟来路不明的低等血族凑到光明神教的圣子面前等于自寻死路,对于大多数浑浑噩噩的血族来说纯血之君的人类恋人更像是一个朦胧旖旎的幻影。
【一定很美味……】
和大多数血族不同,成为血族前的人类生活始终如烙印般镌刻在约翰·莫里斯的灵魂上,他记得糖果的甜美、记得柠檬的酸涩、记得奶油的柔顺……
约翰·莫里斯想不出,纯血之君的人类恋人是一种多么美味的存在,才使得拥有上千年寿命品尝过无数血仆的阿尔卡特·里德舍不得把他变成血族。
从那一天开始,陶叶桢就成了约翰·莫里斯窗前可望不可即的明月,沉睡在冰冷的棺木里,他无数次幻想着品尝一口他的鲜血。
不止约翰·莫里斯,许多血族都认为如果不是陶叶桢的血液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美味,纯血之君怎么会不把陶叶桢变成血族永久地留在身边,毕竟除了变成血族会影响血液味道外,没有任何理由不把陶叶桢变成血族。
没有血族会认为血族是一种被诅咒的生物。
哪怕是人类贵族,也有不少人千方百计试图成为血族,捧上所有的家产和奴隶祈求获得高等血族的初拥,成为贵族血族永享青春和财富。
直到光明神教的圣教皇遭受刺杀陨落,陶叶桢的尸体被纯血之君带回里德庄园,遣散了所有血仆,重新寻找管家负责处理里德庄园的一应琐事。
约翰·莫里斯就是在这个时候,第一次见到了那位传闻中的纯血之君人类恋人“陶叶桢”。
躺在棺木中的俊秀青年皮肤白皙莹润,和血族的苍白完全不同,更像是东方细腻的白瓷,哪怕在昏暗之中也散发着淡淡的微光。
红润的嘴唇嘴角含笑,精致的眉眼舒展着,那清丽脱俗的外表仿佛孩童故事里的俊俏王子,亦或是传说中被神明所偏爱的天使。
紧闭的浓密羽睫格外纤长挺翘,气质明媚温柔的青年如果不是胸膛没有起伏,约翰·莫里斯真的会怀疑对方是不是只是陷入了一场香甜的美梦。
【如同童话里沉睡的公主。】
短暂的单方面相遇不过是惊鸿一瞥,纯血之君怎么可能会舍得把陶叶桢给别人欣赏,安顿好陶叶桢的身体,在主卧的装饰全部翻新后,约翰·莫里斯就再也没有看见过陶叶桢。
阿尔卡特·里德在准备封印的材料,他坚称陶叶桢没有死,三百年后他会回到里德庄园,而他明明拥有漫长的生命,却无法忍受这短短三百年的等待,因此他选择沉睡在爱人的棺木身旁。
约翰·莫里斯在阿尔卡特·里德沉睡后负责除了封印两人的地下主卧外,里德庄园其他房间和家具的维护,以及作为代理股东定向投资圣哈里斯学院,监督血族年轻一辈的情况。
这段时间阿尔卡特·里德非常忙碌,但是也依然不放心陶叶桢的情况,因此约翰·莫里斯这才有了机会守在陶叶桢的棺木身边,寸步不离。
那段时间,是约翰·莫里斯离陶叶桢最近的时刻。
血族的生命漫长而无聊,而人类的生活却是短促而灿烂,生命和生活本就不是一个词,约翰·莫里斯忍不住去探寻陶叶桢过往的痕迹。
他想要知道像陶叶桢这样一个生活在阳光下拥有美好未来的人类,为什么会选择成为纯血之君的恋人,又为什么选择宁可成为生命短暂的人类死在对方的怀抱,也不愿接受成为血族的新生命。
阿尔卡特·里德恐怕无法想象,哪怕是面对陶叶桢仿佛永远沉睡的身体,约翰·莫里斯也会爱上对方。
(情敌+1)
成为血族后约翰·莫里斯再也不缺时间,陶叶桢身体死亡的第十年,他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光明神教,从其他人类的话语、文字、绘画、照片中,他认识了一个和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的陶叶桢。
原本以为那样容貌气质的青年,本该是如白云般柔软高洁、温柔善良的性格,大概就像神话传闻中的天使,圣洁唯美、怜爱世人,否则又怎么会想着把黑暗中生存的血族拉入与人类共存的世界中。
然而在约翰·莫里斯的探寻下,他却意识到陶叶桢的灵魂之所以如此闪闪发亮,引得上千年生命的纯血之君也为他沉沦,是因为他本就不是单薄的完美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