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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第 13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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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发给每个伙计之后,不但每日签到需要使用,每月领工钱时也是必须的凭证,底面的印章就是用来签收的。一时间小小的木牌子被常在坊的伙计们看得跟眼珠子似的,别说替签的事情没有发生,连挂在衣襟上明示都是店里的硬性规定,否则别人看一眼都难,更别说摸上两把。

陆岑川:“……”这我也是没想到。

类似这样单纯刻着名姓的印章,不仅常在坊的伙计们有,陆岑川给阿越也做了一个。

当然,阿越那个就不是木头的了。

从萧家大哥送的许多玉石中选的一块儿青玉,雕了一截矮胖的竹管,再在竹管底面刻上名讳。

而跟常在坊的众人一样,阿越这个印章,陆岑川也要求他每日带在身上。

倒不是要让阿越也签到,他过了三岁生日之后,陆岑川开始有意提醒自己,阿越需要更大的自由跟活动空间,更多的时间放他一个人走动玩耍——就也更担心他的安全。

过去阿越便一直有个小哨子,从当年李宝柱送的木哨,到后来陆岑川不停更新换代的瓷哨玉哨,款式不同形态各异,但总之是常备在身边。这回再添一枚印章,小而易藏,又造型可爱,不仔细追究,都当只是小孩子的玩具,谁能想到是陆岑川特意准备,用来证明身份跟引起人注意的物件儿。

除了这两样,阿越随身的小荷包内里,夹层上绣着家庭住址、夏草玲的名字跟常在坊招牌。还常备了若干铜钱,不多,但足够在安平镇这样的小地方吃两顿路边摊,顺带雇车随便走了。

这就跟现代家长们总要在孩子手里放点零钱应急是一个道理,但现下能够理解的人就不多了,李宝柱第一回发现阿越荷包里真的有钱的时候,脸色那叫一个精彩。

若是叫他知道不止荷包里,阿越贴身的里衣上还有装银票的小口袋,周岁时得到的三问匣中,更是装着大锭的真金白银,连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放在哪里也知道的一清二楚,下巴都得掉到地上。

瑞王倒是没说什么,品评陆岑川玉雕手艺的时候,发现了阿越荷包里的乾坤,还往里面添了两枚金叶子。并且在陆岑川作为生日礼物送给阿越的小滑板车上,也发现了一个隐蔽的“越”字之后,默默的看了陆岑川一眼,开始考虑派两个人贴身保护她们的问题。

然后被陆岑川果断拒绝了。

“这些准备都是为了预防意外,而既然是意外,我都没防住,还能寄望于别人吗?”

阿越最坚强的壁垒就应该是身为亲人的自己,如果自己都不能看顾周全,难道还指望个外人?

面对陆岑川果断的拒绝,瑞王回答的也很干脆,

“能啊。”

不然自己小时候身边那些护卫侍从,还有……陪读,是干嘛的?

陆岑川:“……”

也是啊!

陆岑川想想就明白了自己与瑞王的认知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区别。

自己所想的找人护着,最多就是找个贴身级别的保姆照顾孩子,而瑞王所说的找两个人护着阿越,那就是真护着,虽然不一定能达到王明袁成那样的程度,但也不是随便找个人照看一下。

这些人但凡稍有松懈,不仅会牵连金钱与职业生涯,更跟身家性命相关,自然会万分用心。

加上自己又不是完全甩手,只是为了防止一错眼的疏忽,再辅助解决一些日常上的琐事,若是有一个训练有素的家仆,这些还不是手到擒来吗?

不过陆岑川还有其他的顾虑。

她自己是不习惯整天有人跟着的,也就是阿越是她从小养大的,而且还是个孩子,不然哪个现代人还不需求一点儿个人空间了?这年头儿什么贴身的侍女小厮,据说连睡觉都要侍奉在主子床下,做主子的那是分毫隐私都没有的。

与其贪图那点儿方便,陆岑川觉得还是当个自立的人比较好。

对于这一点,瑞王也有话说,

“你可能不习惯,但他可不一定。”

陆岑川抬头看了瑞王一眼,为什么觉得这句话里意有所指?瑞王回望过来,解释到,

“他还小呢。”

陆岑川:“……”

所以是说我习惯了一切自己解决的模式,但阿越还小并没有这种习惯的意思吗?

都这会儿了竟然还会心虚,陆岑川唾弃了自己一下,依然拒绝了瑞王来安排人手,却接受了他的建议,认真考虑起给阿越选个小厮的问题。

既然决定要选,陆岑川就开始思量具体条件。

要长久放在阿越身边,甚至要陪他长大,那头一条务必就是老实。所以秦河那一群跟阿越差不多年龄的小男娃们,便都被否决了。

不是嫌弃他们出身,而是从小混在街市,性子野是一方面,关键是太油,没起到该有的作用就算了,万一还给阿越瞎添乱算是怎么回事儿。

其次也不能年龄太大。阿越看起来不太需要玩伴,但相差太多,代沟可不止是现代有,而年纪太小又没定性,太能闹腾也不招人喜欢。

最后就是要有分寸。履行看护的职责之外,亦不能让阿越觉得拘束,特别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那种。虽然陆岑川对自家的孩子有信心,不会受到这样的辖制,但她的本意又不是给阿越找麻烦,自然要从根本上避免。

她想来想去,条件越加越多,最后猛然醒悟:她心中描绘的能给阿越当小厮的八到十岁男孩子,简直就差能上天了,造物之下根本容不得那么完美的存在。

拍了自己一记,抛开这复杂的心路历程回归务实,免得瑞王听了又要说她溺爱孩子。

哎,这种时候,大约就只有萧家大哥那个弟控能理解自己的心情了。

陆岑川有的没的担忧了一大堆,生怕选错了人叫阿越吃委屈。也想过叫阿越自己去挑,全凭眼缘,但这种想法马上就被她自己否决,纯靠运气来做事,陆岑川没这种爱好。

“主动选一个陪伴孩子成长的人怎么这么难啊……”

在陈中人手下适龄的男孩子中挑了一圈儿,陆岑川没一个满意的。丁艾在一旁听她嘟囔,笑了一声接茬到,

“就是因为主动,才这么难吧?”

方方面面都想给他最好的,还想要这些“最好”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不难才奇怪。

“……也是。”

想到丁艾也有个弟弟,且为了弟弟都没给自己赎身,可见兄弟情谊之浓,怪不得能理解她的忧愁。顿时觉得自己找到了同伴,陆岑川吐槽到,

“男孩子已经这么麻烦了,还好我家阿越不是个小姑娘。”

要不以后找女婿的时候她得操多少心啊!

丁艾被她的说法逗笑,都是卯足了劲儿要给家里孩子存聘礼的人,就很有共同语言,俩人炫耀式的向对方展示了一下家中甜蜜的负担,皆觉得更有动力了。

不过不同于陆岑川全然的期待,丁艾的欣慰中就带了些掩饰不住的担忧。

“怎么了?”

出于当家长的同理心,陆岑川不由问到。

“……这个啊……”

他倒也没有隐瞒,稍微概括了一下,对陆岑川讲述了一段,赌鬼父亲输光家产,卖掉亲子被人打死之后,被卖掉的小哥儿俩的悲惨生活。

“诶,东家你这说法我可不认啊。”

到底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日子也越过越好,丁艾对当年已经没有多少的怨恨。且把他买走的那家人对他还算不错,他又能干,也就是吃苦受累,要说遭遇悲惨,那是没有的。

倒霉的是他弟弟。

丁艾被卖的时候,刚刚十三,但好歹算是个半大小子了,而他弟弟丁松,当年不过是个五岁的稚童。

这么小的孩子,真的用处有限,带回去少说也得白养个一两年才能顶事,其实不是太多人家想要。也是巧了,有个富家太太,一眼看中了乖巧懂事的丁松,说要买回去给自家儿子当个玩伴,顺便也一起读书,当个书童使唤。

陪少爷读书,听起来还挺轻松的,但这又是个随时都有可能被推出去顶缸的职业,不知幸与不幸,总之丁松小朋友也没有选择的余地,彷彷惶惶的就被人带走了。

这一走就是两年杳无音信。

两年中丁艾努力的成长,努力的学习身边的一切,从一个普通的聪敏少年,变成一个八面玲珑行事周全,最得主家看重的左右手。他也从未放弃过打听弟弟的消息,两年的探寻,足够他知道当年带走丁松的,是府城一户人家的爱妾,这爱妾十分受宠,回娘家探亲,就顺便给自己添几个人手。

而丁松,就是她想要给自己儿子从小培养的心腹。

这么听起来是不是还不错?

然而没等丁艾松一口气,想要托人接触一下看看弟弟的情况,见到的就是被人抬着送回家来,高烧不省人事,奄奄一息的小少年。

说起往事,饶是丁艾,脸上也带着罕见的阴郁,想起那时的冰天雪地,直到如今,心里也止不住的跟着发寒。

当年那个尖酸的管事,指挥着两个仆人把弟弟扔在自家门口,只轻描淡写的表示“几个少爷起了争执,推推搡搡之间,就被不小心挤到湖里了”,便算给了他们一个交代。

“本来咱们家是没有这个规矩的,但小少爷看在主仆一场,愿意放了他归家,还特意吩咐我把人送回来见见你们,当做最后给他的恩典。”

随即这管事给了丁家母子两个选择,要么,立即给钱赎人,生死自负;要么,他们就直接把人扔到乱葬岗去。

丁艾辛辛苦苦的做工,费尽心思的打听,用他全部的可能辗转一点低微的人脉,眼看团圆近在咫尺,而等待他的,却是病得只剩下一口气的弟弟,用来成就富家少爷一句恩典,还豪迈的开出十五两的价格,以供他们赎回身契。

可家里哪有那么多钱啊?

丁艾只好去求他当时那个东家借钱。那东家人很不错,当即就借了,还帮他请了大夫,也是运气好没再拖延,险而又险生死一线,把人救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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