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写了很久。
久到我有时候会想,到底是沈未央在等我写完她,还是我在等她告诉我结局。七年。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整整七年。中间搁置过无数次,删改过无数遍,崩溃过很多回,想过放弃很多次。但我每一次关上文档,那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就会出现在我脑海里——她蹲在观塘码头的雨夜里,攥着一个已经凉透了的菠萝包,问我:“你写完我了吗?”
我每次都说:“还没有。再等等。”
她问:“等什么?”
我说:“等一个答案。”
我不知道那个答案是什么。我只是觉得,这个故事不应该停在半路上。沈未央等了十一年,我不能让她等不到一个天亮。我用了很多时间去想,到底什么样的结局才配得上她这十一年的等待。后来我想明白了——最好的结局,不是大仇得报,不是真相大白,不是坏人被绳之以法。最好的结局,是她终于可以不用再等了。她可以安安心心地过普通的日子,可以不用在深夜里惊醒,可以不用对着维港的灯火发呆。她可以笑,可以爱,可以吃一个刚出炉的菠萝包,可以和一个人一起老去。
这个故事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等。沈未央等父亲,等傅承洲,等一个答案。傅承洲等一个赎罪的机会,等一个配得上她的自己。罗永昌等一句能说出口的“对不起”,等了二十年。钱志诚等一个能把证据交出去的人,等了十年。林文龙等一个能让自己睡得着觉的夜晚,等了很久。而我,等一个能把这个故事写完的自己,等了七年。
等待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熬的事。你不知道要等多久,不知道等来的是什么,不知道等到了之后,一切还来不来得及。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常常在想——如果沈未央最终没有等到傅承洲,如果傅承洲最终没有洗清自己的罪,如果罗永昌到死都没有说出那句“对不起”,如果钱志诚一直把那个铁盒子藏在床底下——那这个故事还有什么意义?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们每个人都选择了不放弃。沈未央没有放弃寻找真相,傅承洲没有放弃偿还自己欠下的债,罗永昌没有放弃记住那一夜发生的事情。他们都在等,但都不是站在原地等——他们是一边往前走,一边回头等。等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的光亮。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其实是罗永昌。他没有出场很多次,在庭审之后,他的戏份渐渐淡出了主线,但他是我在这个故事里投入最多情感的人。他说他跑了二十年,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梦见沈国良问他“你为什么不来救我”。他说他不敢报警,不敢和傅家的人有任何来往,不敢把那天晚上看到的事情告诉任何人。他不是一个英雄,他会害怕会退缩会跑,他会在二十年里反复问自己“如果那天晚上我回头了会怎么样”。但他最后还是站出来了,在法庭上,在所有人面前,说了那句“我跑了二十年”。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去面对那一夜的自己。他让我觉得,勇气不是不害怕,是害怕了很久之后,还是选择了往前走。
沈国良从来没有正面出现过,他只是沈未央记忆里一个模糊的影子,信纸上几行工整的字。他早就不在了,但他贯穿了整个故事。他教会沈未央“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他选择了当警方的线人,他选择了继续查账,他选择了把证据交给傅承洲。他知道自己可能会死,但他还是做了该做的事。他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对的事”,哪怕做对的事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它依然是“对的事”。
傅承洲是我写得最艰难的角色。他不完美,他犹豫、逃避、沉默、害怕。他花了十一年去后悔自己十六岁那年没有及时报警,他花了十一年去恨自己是傅家的人。他后来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他不是傅永年,不是傅承邦,不是傅老先生。他只是他自己。他不需要替他们赎罪,也不需要替他们背锅。他要做的,是为自己做过的错事负责,为他没有及时站出来的那些年负责。然后,活着。好好活着。替那些来不及活着的人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