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起航又说:“穗岁,你在蓝火,不要只学怎么做广告。广告是术,品牌是道。术可以学,道只能悟。你把术学得再好,也只是个做广告的。你把道悟透了,你就是做品牌的。做品牌和做广告,是两回事。”
“有什么区别?”
“做广告的人想的是‘这个广告怎么让人记住’。做品牌的人想的是‘这个品牌怎么让人离不开’。让人记住容易,让人离不开难。让人离不开不是因为你说了什么,是因为你做了什么,而且一直做,一直做,做到别人觉得理所当然。”
陈穗岁想起了姥姥那条河。那条河不会做广告,但它让人离不开。不是因为河有多好,是因为它一直在那里。
吃完饭,程起航结了账。走出湘菜馆的时候,阳光很好,梧桐树的影子落在人行道上,像碎了一地的琥珀。程起航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
“穗岁,你知道我为什么推荐你去蓝火吗?”
“因为你觉得我适合。”
“不是。”程起航吐出一口烟,“因为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谁?”
“我自己。”程起航弹了弹烟灰,“十一年前,我从老家来上海,跟你一样,什么都不是。我没有学历,没有背景,没有关系。我只有一个本事——我不会放弃。我做了三年 freelance,给人写文案,三百块一篇,改了十几遍,客户还不满意。我差点就放弃了。后来老沈找到了我,让我写一个品牌故事,我写了,他用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想过放弃。”
他看着远处,阳光落在他脸上,眼角有一道不深不浅的纹路。
“我帮你,不是因为可怜你,是因为我知道这条路有多难。你有天赋,但你更难得的是你有韧劲。天赋会被消耗,韧劲不会。韧劲是你越用越多,越用越强。”
他把烟掐灭,扔进垃圾桶。“好了,鸡汤灌完了,你回去加班吧。”
陈穗岁站在台阶上,看着程起航的背影走远。他走路的姿势有点外八字,肩膀一高一低,看起来不像什么行业专家,像任何一个在上海街头匆匆走过的人。但陈穗岁知道他不是。他是那种在人群里不起眼、但你跟他说话之后再也忘不掉的人。
周日下午,陈穗岁去了趟银行,用刚发的工资买了两颗金豆。加上之前的五颗,她现在有七颗了,十四克,不到九千块。她把这七颗金豆放在密封袋里,在手掌心摇了摇,声音比之前密了一些,像一群更忙碌的、更团结的、更不怕死的金色蚂蚁。她把密封袋塞进内衣口袋,拉好拉链,去了图书馆。
顾维庸在借书台后面看报纸。她走过去,坐下来,把那本《消费者行为学》放在柜台上。“顾老师,这本书我看完了。”
顾维庸摘下眼镜,拿起书翻了翻,把书放回柜台上。“看完了,然后呢?”
“然后我不知道该看什么了。”
“你不是不知道,你是怕选错。营销学的书成千上万,你怕花时间看了一本没用的。”顾维庸站起来,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书,放在她面前——《战略品牌管理》,凯文·凯勒著。“看这本。看完这本,你对品牌的理解会不一样。”
陈穗岁接过书,翻开第一页。字很小,页很厚,像一块砖。她抱着书走出图书馆,走在七宝老街的青石板路上。游客很多,天色还亮,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石板上,像一个瘦长的、沉默的同行者。
她回到饭馆,周姐在柜台后面按计算器,小孙在后厨洗碗。一切如常,像过去的每一天一样。但她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
她上了阁楼,把七颗金豆倒进墙洞里的小布袋里,摇了摇。布袋里已经有四根金条和七颗金豆,加起来两百多克了。沉甸甸的,像一个小小的、金色的、不会融化的雪球。她把布袋系好,塞回墙洞,把砖塞回去,把柜子挪回原位。
她下了楼,跟周姐说了一声“我回去了”,回了隔间。躺在床上。
窗外的月亮很亮,亮到星星都看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