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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半生埋骨共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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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万兽宗地界的那天,我们在官道上走了整整五天。

没有御剑,没有灵兽代步,只有两双穿着草鞋的脚。阿锦起初还时不时想变回原形让我骑,被我严词拒绝了。我告诉他,既然到了人间,就要学着做个普通人。

他似懂非懂,但很听话地牵着我的手,指尖的温度比鸟爪要暖得多。

我们在一个小镇停下了脚步。这里没有修士,只有清晨卖包子铺子冒出的白烟,和青石板路上被雨水洗得发亮的苔藓。

我在镇子东头租下了一个带院子的旧房子。院子不大,但有一棵老槐树,正适合阿锦蹲在上面晒太阳。

安顿下来的第一天,我生火做了一锅白粥。阿锦就坐在灶台前的小板凳上,双手托着腮,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

“看什么?”我把碗端到他面前,敲了敲他的额头。

“看你。”他咧嘴笑,虎牙若隐若现,“以前在宗门,你总是匆匆忙忙的,还要防备别人来找我算账。现在你终于不用怕了。”

我愣了一下,看着他清澈的眼睛。其实万兽宗的师兄,师姐们人都还行,就算气急也没把我怎么样,比起各大宗门的八卦里的其他宗门的血腥事件,万兽宗是难得的表层里层都是名门正派的芯子。见我是外门弟子,所以即便被我的阿锦气到了,气急时最多动口不动手。说来说去也只会说那些话。比起以前在村里听到的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招架不住我怕我离不开宗门。我不想被人看见。我没什么大志向,我只想做个普通人。

“吃饭。”我把筷子塞进他手里,掩饰般地转过头,“吃完去把院子扫了。”

他乖乖应了一声,低头扒饭,吃得两颊鼓鼓的,和小锦雀时吃饭的模样一模一样。

日子就这么平淡地过了下来。

人间的灵气确实稀薄得可怜,阿锦的修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蹭蹭往上涨,但他似乎毫不在意。他每天的乐趣变成了帮我劈柴、挑水,或者蹲在老槐树上,给路过的野猫讲故事。

他改不掉讲故事的毛病。只不过现在的听众从那些高傲的高阶灵兽和有灵智的普通灵兽,变成了镇上的野猫野狗,还有偶尔路过墙头的小孩。

他讲《魔尊落难记》的时候,野猫们听得昏昏欲睡;但他讲《人间包子铺的秘史》时,连墙头的野狗都竖起了耳朵。

我坐在屋檐下,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直到那天傍晚。

我正在院子里洗衣服,阿锦突然从墙头跳了下来,落地无声。他走到我身边,蹲下身,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塞进了我的手里。

那是一枚玉简。

不是人间的物件,而是修仙界的东西。

我愣了一下,抬头看他。

阿锦的表情有些别扭,他避开我的视线,小声说:“我今天去镇上买盐的时候,碰到了一个人。”

“谁?”

“以前在万兽宗,那个总说你清高、贬低我的那个倒霉蛋。”阿锦咬了咬嘴唇,“他好像被宗门赶出来了,修为也废了大半,在镇上乞讨。他看出了我不是普通人,想求我给他点灵石。”

我皱了皱眉。那个曾经整日围着我转、明里暗里贬低阿锦的外门弟子,居然沦落到了这种地步。

“你怎么做的?”我问。那人平日总是嫌弃他的灵兽,嫌弃锦雀,能被万兽宗赶出来,大概就是抛弃了自己的灵兽吧,这样的人我其实不太想帮忙。而且只是修为废了大半,只要能继续修炼,重新修炼,未必不能重新踏上修仙大道,更何况修为废了大半,应该还有炼气的实力,在这人间几乎没有修士会来,他怎么可能会沦落到乞丐?

阿锦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冷光,但很快又化作委屈:“我没给他。我跟他说,我的灵石都是我夫人给的,我不能乱花。而且我的灵石很少,自己都不够用。”

我被他那句“夫人”噎了一下,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又补充道:“但是我看他挺可怜的,就把你昨天给我买糖葫芦剩下的几文钱给了他。然后他哭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放下手里的衣服,站起身,走到他面前。

他仰着头看我,夕阳的余晖落在他的脸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

“阿锦。”我叫他的名字。

“嗯?”

“你做得对。”我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他的头发不再是灰扑扑的羽毛,而是柔软的黑发,触感极好。

他顺势把脸埋进我的掌心,像以前还是锦雀那样蹭了蹭我。

我说,“他在这儿很不正常,但能给帮助就给吧,灵石就算了,可以给他钱,但是其他的东西不要露出来,我觉得情况不对。他没认出你来,但是他要是看到我,就能认出我了,这几日我先不出门,等他走了之后我再出门。”

他用力点头,然后抬起头,眼睛里亮晶晶的:“那……我今天可以要一个抱抱吗?”

我看着他,他眼底是毫不掩饰的期待和小心翼翼的试探。

我张开双臂将他拥入怀中。他的身体微微一僵,随后紧紧地回抱住我。

“夫人。”他把脸埋在我的颈窝里,声音闷闷的,带着点鼻音。

我眉心一跳,拍了拍他的背。

“叫名字。”

“不。”他固执地说,“我叫你夫人。”

“你在哪学的这个东西?”我纳闷,我没见过他这个东西吧,而且为什么要叫我夫人?

“我看他们像我们这种关系不就是叫夫人吗?不行叫娘子?好像还有一个老婆的称呼。”他眨了眨眼睛,道,“如果你要是不同意你当夫人,要不你喊我夫人?”

我听着一个头两个大,我耐心解释:“我们不是夫妻,我们是朋友,我们是家人。”

“我们就是夫妻。”他松开了我,语气有些难过,“我从小到大看的画本子里面都是这样写的。这叫天赐良缘。”

什么天赐良缘?我本来还觉得他会讲故事挺不错的,还可以解个闷儿。现在算什么情况?

“我不管,我们就是夫妻,你看我每天晚上和你一起睡觉,然后呢有的时候你洗衣服,有的时候我洗衣服,劈柴是我劈,扫地是我扫,饭是你来做的……”

他一一列举,我一个都没法反驳。

“看吧,我说完了。而且凡间的夫妻都是这样的。”

而我没有说话,我在低头思考,是不是自己的教育出问题了?不过虽然阿锦说这么大逆不道的话,但是当天晚上我还是让他过来跟我一起睡了。然后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惊骇世俗的梦。第二天早上起来时,我恨不得一头撞死过去。

但我面上不显就这么过着日子,阿锦一直都不死心,天天就喊我夫人,要么就要我喊他夫人。一开始我还会出言制止,到后面我都懒得说了。再到后面我居然听习惯了。甚至莫名其妙的就接受了这么一个身份。

我有和阿锦说过,我是凡人,就算修炼过也只有筑基初期,活不了多久,但是阿锦不在乎,他说人生要及时行乐。话本里面都这么说,我想想也是,人生要及时行乐,既然阿锦不在乎,那我也不用在乎。我虽然说比阿锦大了10岁,但是阿锦的智商和阅历可比我高多了,我就没那么多朋友。没有那么讨人喜欢。就连当初在镇上面开设医馆都是阿锦去游说的。这样的情况下,在我确实动心的情况下,我还真的只能听阿锦的。

医馆照常开,但是草药需要我和阿锦去采摘,所以每五天我们都会上山一次。前几年的时候我还没在那个地方看到尸体,结果。在来这第三年,我看到一具尸体,上面残留着灵力,不是凡人的尸体,是修士的尸体。

我没有太多想法,找了处空地挖了一个大坑,将尸体埋了进去,然后立了一座无名碑。因为修士身上的的东西没有一个能证明他的出处,感觉应该是个散修吧。当天晚上回去,晚饭我没有吃,很早就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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