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终于露出了今晚第一个真心的笑容,陆屿时虽然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道:“嗯,所以今晚风很大,冷吗?”
“还好,都吹了好一会了,没什么感觉了。”
眼看夜空中找不到一颗星星,陈芙昭也收回目光,她吸了吸被吹红的鼻子,放在腿上的手已经被风吹得没了知觉。
陆屿时看出她其实冷得厉害,于是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递给她,“不嫌弃的话,披着点吧。”
见状,陈芙昭看着他一愣,“那、那你怎么办?”
“没事,我不冷。”
陆屿时显然比她穿得多,看他这样说,陈芙昭也不再推脱,道了声谢后接过。
他的外套上有一股好闻的皂角味,温暖瞬间笼罩着她的全身,让她情绪都稍微缓和了一些。
所以,她转过头,看着身旁的人,轻声喊他:“陆屿时”
“嗯?我在。”
他答应着,外头的风却在这时吹得越来越大了,夜空中的月亮已经彻底被乌云挡住,周围一片都黑漆漆的,他转过头,不再看得清她那双难过的眼睛。
陈芙昭不知道他正看着自己,只是继续问道:“你难过的时候,会做什么让自己开心一点吗?”
话说到最后,她的声音听起来都有些嘶哑,听起来无助极了。
陆屿时自然也意识到了,因此他仔细地想了想,最后看着她,声音认真道:“弹琴,要听吗?”
“现在吗?”她人一怔,显然没想到他会这样问自己,但很快,她语气有些可惜道:“但我没有带你的吉他。”
“没事,也有别的方式能弹。”
“什么?”
在陈芙昭困惑的目光下,陆屿时打开了手机,他在屏幕上点了几下,然后把手机横过来,上面就显示着一个电子的吉他琴弦。
“还能这样啊?”陈芙昭惊讶地看着他的手机,问着:“这个真的可以弹吗?”
“可以,只是可能没那么好操作。”话落,他用细长的手轻扫了一下屏幕,手机上立刻传来了琴弦被拨动的声音。
没想到还真能弹出声音,陈芙昭意外着,也觉得有些新奇。
见她感兴趣,陆屿时顺势说道:“你不是喜欢我之前在酒馆演出的那首歌吗?我弹给你听怎么样?”
“好啊。”她其实能感觉到他是想逗自己开心,于是点头欣然道。
很快,旋律在陆屿时的手下缓缓响起,在这个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陈芙昭看着身边的男生低下头专心的样子,听他轻声在风里唱起这首歌的歌词。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他低沉缱绻的声音落在她的耳畔,陈芙昭借着他手机屏幕上的光,悄悄看着他。
很巧的,和面前的他目光一个对视上。
他嘴边仍在唱歌这首歌歌词,这是一首很适合表白的粤语歌。
在摇曳的风声里,他们俩看着彼此的眼睛皆是一愣。
在深夜的冷风里,不知是谁感觉自己的心好像被烫了一下。
喜欢你,喜欢你明亮的眼睛。
……
最后,是陈芙昭匆忙地避开了他的眼神。
她低垂着眼,看见他按弦的手上方,腕骨上那颗显眼的小痣。
手机的屏幕太小,他伴奏起来有些费劲,所以琴弦的声音也有些断断续续,但陆屿时依旧在很努力地弹着。
她想起初次见他,想起那个在手机视频里看到的他,那个坐在舞台上弹着吉他,那首歌是为台下的观众唱的,而此刻这首歌在他的嘴边和手边,只是为了她能够开心一点而已。
想到这,陈芙昭眼底闪烁亮光。
许多年后,二十八岁的陈芙昭仍记得那一夜。
她还清楚地记得自己那时在想什么。
他的腕骨上有颗小痣,我想我可能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