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世辛迪一直都是想到什么就立刻去做。上一世,太多事拖着、忍着、等着“以后再说”,然后就再也没“以后”了。
怕被人不喜,就附和着人说话,永远都是笑脸迎人。离职聚会上被人当面怼了都不敢吭声,事后越想越气,却怎么也想不通当时在害怕什么。有事要联系前同事,发现已经被对方移除好友了。
真应了一句话——没有敌人也没有朋友。交恶是没有的。交心?是不可能的。
身后没有人?不,身后还有自己的影子。
这话听着很励志,情感上与“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共鸣了。
少时不知愁滋味,只觉得诗仙恣意潇洒,现在倒不忍细品——孤单寂寞浸透在每一个笔画。
哥喝得不是酒,是寂寞。
辛迪拿着新买的钢笔写了点心情语录,然后撕下来,在金妮回房前扔进炉火中。
炉火先是舔上了纸角,继而向中心聚拢,一张纸很快就只剩下一个碳化的痕迹,墨水的笔迹仔细看还能看见。辛迪拿过铲子给敲敲碎,这下子就了无痕迹了。
也是天气不好。
外面阴沉沉的,已经好几天没看到太阳了。从窗户望出去,纽约的街头人烟稀少,零星几个行人也是缩着身子埋头匆匆走过。
这里是《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的背景地,故事过去已经好几十年了,格林沃德也成了昨日黄花。虽然作者还暗搓搓地把邓布利多校长和他配成对,但是吧,俩老头还真没啥让人磕CP的动力。
原著里,他们是去埃及的,但是经过一番提议表决之后,韦斯莱一家在纽约登陆了。
辛迪被硬拉着逛了逛街,买了点东西后,就窝在酒店里不肯出去了。在阴冷的天气里,她只想静静长蘑菇,把孢子散满整个房间。
“辛迪!辛迪!”砰的一声,金妮如龙卷风一样卷进房间,“你快看!”她把一张纸怼在辛迪眼前。“他也在纽约!”
辛迪接过信纸。字迹很整洁,不是常见的花体字,没那么多连笔,看起来就轻松多了。
信上说他在纽约度假,顺便看看将来收租的公寓,学习如何做一个磨牙吮血的房东。
小男孩也是很能自黑了。辛迪对他多了几分好感。
信的最后写到,听说金妮也在纽约,他很高兴。如果金妮愿意见面的话,他会前来赴约,如果不愿意,他也不勉强。
——就是会失望。辛迪心里给补充完整。
“要见面吗?”放下信纸,就看见金妮眨巴着棕色大眼睛,亮闪闪地看着她,小脸因为激动微微泛红,衬得脸上的雀斑更加明显了。
“想去就去。”辛迪对于线下笔友见面没有经验,就觉得这么点大的小男孩竟然有兴趣和小女孩玩耍,倒是出乎意料的成熟啊。
“但是......”金妮涨红了脸,捏着衣角,“我......”
辛迪懂了。
那个小男孩——永远都是穿着整齐没有褶皱的小西装,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是枚帅气的小伙。家境更是不差,谦虚了,应该说是相当好了。
从双面镜中看,对方被教育得很好,和朋友相处很不错,运动什么的也没落下。
和这样的笔友见面,压力太大了。
辛迪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对方太优秀了,连打气都无从下手。
“我们去找哥哥们。”辛迪提议。
“找他们说什么啊?”金妮抠抠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