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昭只能抱着他恰好有事的念头抱着书包原路返回。
她没看见的是,在大树背面的地上,留着一摊鲜红的血迹。
——
宋之煜人生第一次打了辆出租车,目的地还是医院。
他打开车门,用平静的嗓音报出地址。司机没注意到这个少年的情况,操着一口地道的本市方言,“20。”
少年落座身体微微后仰,额头因为忍受疼痛冒出青筋,唇色发白。往下看,他的右臂上上有两个狰狞的血洞,还在不断渗血。
司机随意地往后视镜上瞥,嘴边叼着的烟蒂顿时一松,“小伙子你这这咋了?”
“被狗咬伤了。”
宋之煜捂着伤口说,视线落在窗外。
哎呀妈呀,这真能逞强啊!司机大叔瞅了他冷静的表情,顿了顿口水,马不停蹄地加快了车速,也幸好,一路上都是绿灯,畅通无阻。
到了目的地,心里跟着着急,自觉减了车费,“给15就行。”
“不用。”
宋之煜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十块放在了前面,头也不回地走了。
进了医院,急诊台的护士们看见这副血腥的画面忍不住捂嘴。
原因无他,经过医生的仔细检查,少年手臂上的血洞不是咬出来的,而是硬生生被撕扯下来的,边缘皮肉翻卷,血液凝在洞口让人看了心惊肉跳。
宋之煜今天穿的是件白色短袖,此刻腹部那片已经被染成深红色。
而他却一声不吭。
护士给他清理伤口包扎。
微微颤抖的身体暴露了他正在经历的痛苦。
宋之煜垂眸,口袋里的手机在振动。他猜测宛昭现在肯定疑惑抱怨他。
过去心底警告的界限似乎在她出现的瞬间就被瓦解。看见那条狗,他竟然下意识想到宛昭会不会受伤。
所以,他把狗关起来了。
不想让她知道。
——
宛昭从小姨口中得知宋之煜请假,没说几天,这就十分蹊跷了。
总不可能是全家出门了吧?
故意躲她?也不太可能。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她决定到他家门口蹲守,然后......
逮住他。
问问他那天问什么突然走掉。
于是在宋之煜请假的第一天,宛昭乔装打扮之后坐上去他家的公交车。
下了车,她选择在巷口的修电动车的摊子上坐下,一是因为对面就是便利店,宋之煜一来她立刻就能看到,二则是因为这片摊子上没啥顾客,都是老头老太太在唠嗑,她混在其中指不定能听到一些有关他家里的事。
起初老太太们看她戴着帽子眼睛这个全副武装的样子很是警惕,宛昭迫不得已全摘下来,又顺手拿过小马扎凑到跟前。
她看人一向很准,在人群中找到一个颇有领导力的老太太,甜言蜜语跟不要钱一样全送出去。
“阿姨,您这皮肤可真好!”
老太太:“我可不是阿姨,我都五六十了!”
宛昭嘴巴长得老大,声音贼惊讶,“真的吗?一点都看不出来啊!你这皮肤跟我小姨差不多,刚刚喊您阿姨我都嫌大了!”
老太太嘴上否认,但脸上笑意一点没停。
“而且啊,我感觉您特亲切,真的就跟我亲姨一样!”
老太太哎呦了一声,连忙说看宛昭也像以前认识的,还让她过来坐近点。
宛昭了解到这个老太太姓陈,住在这里已经好多年了,邻里邻外的基本上都认识。
她简单了表明来意,“陈姨啊,我有一个同学住在这,叫宋之煜,您认识不?他让我来找他,结果忘跟我说地址了。”
“你说宋家那小子,我当然认识啊。就住在那条巷子最里面。他爸活着的时候我还见过勒!唉,这孩子过的也挺苦的。”
宛昭立刻追问,“怎么了?”
陈老太太陷入回忆,“他爸啊是开货车的,有一天开车时出了车祸,送的货物全毁了,人也没了。他妈呢当时还年轻就想离婚,可惜查出来肚子里已经有了,就想把孩子打掉。宋老太想给大儿子留个种,离婚可以必须把孩子生下来。”
“最后留是留下来了,但怎么养又是个问题。她虽然有退休金,但养活两个人还是不太够。只好把二儿子二儿媳请过来,一起生活。”
宛昭:“二儿子二儿媳怎么会同意呢?”
陈老太太看她一眼,语气不屑说道,“当然是因为有好处了,房子是大儿子买的,死了本来也要转给他儿子,被宋老太送给二儿子和二儿媳了。”
她语气一转,“要我说啊,宋家那小子也真是可怜,妈没了,房子也没了。我听说二儿子带来的两个孩子一点都不好相与,小时候还天天欺负他。”
这时另一位妇女吐出瓜子皮,接了一句,“我就住在他们家隔壁,小宋每天都得给全家做饭洗衣服,奖学金什么的都得上交。他二伯母张莲嗓门特别大,天天小宋坐的不顺心就搁哪喊。比那公鸡还烦人呢!”
宛昭听完垂下眸子,想起宋之煜之前说的很讨厌做饭,洗得发白的衣物。她每次见他注意力都在他脸蛋上,完全没注意到他过的有多么的不好。
女孩在心底暗暗留言,从今天起一定要多多注意他。
怕自己忘了,她还特地掏出手机在便利签上记录。
“对了小姑娘,你不是还要去找他来着吗?”陈老太太疑问。
“哦,他刚刚给我发消息说他今天突然有......”话还没说完,宛昭瞥见对面便利店门口有个熟悉的身影。
她立刻改口,“他来接我了,我先走了拜拜阿姨们!”
说完,宛昭就忙不迭朝那边跑过去。
离得近些时,她突然停住了脚步。
宋之煜他.....怎么打上绷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