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言泽忽然喊我的全名:“宋知夏。”
我很少被他喊全名,瞬间绷紧了身体,心里又慌又乱,连呼吸都轻了几分,总觉得他接下来要说的话,会让我整颗心都悬起来。
“你不喜欢那个人了吧。”
我愣了一下,脑子空白了片刻,茫然地抬眼看他,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你的初恋,前男友。”
他语气平静,可那双眼却沉沉地望着我,像是在等一个无比重要的答案。
哦,那个死了一样的初恋前任啊。
我在心里轻轻嗤了一声,脸上毫不掩饰地撇撇嘴,一脸不屑与淡漠,连装都懒得装。那段记忆早就蒙了尘,被我扔在角落忘得一干二净,此刻被提起,反倒像翻出了一件无关紧要的旧垃圾。
“早就忘了,那种人有什么好喜欢的。”
我语气坦荡,没有半分犹豫。
是真的忘了,忘得彻彻底底。
我和那位前任,是大学社团里认识的学长。那时候刚上大学,我还傻乎乎的,没见过什么会说话的男生,他几句甜言蜜语、随手几句安慰,就把我哄得头脑一热,稀里糊涂地在一起了。现在回想起来,那点所谓的喜欢,连心动都算不上,不过是一时新鲜的错觉。
在一起之后,所有的滤镜碎得一文不值。
我那时候疯狂痴迷画画,日夜赶稿,手腕动不动就疼,他从来没有一次主动问过我累不累、手疼不疼。我兴高采烈把新画的线稿拿给他看,他只会扫一眼,不耐烦地说画这东西没用、不务正业;我熬夜赶稿忘了吃饭,胃疼得发抖,给他发消息,他只说在打游戏,让我自己喝热水;就连我因为左手受伤情绪崩溃,蹲在路边红着眼圈,他都觉得我矫情又麻烦。
他从不在意我的热爱,不心疼我的辛苦,不把我的难过当回事,更不懂我笔下的每一笔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