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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捡了个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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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低颓日小,黄云压莽沙。

天地一色,一并吞噬了刀光剑影的角逐与阵阵痛呼的呻吟。

这是个针对一座边陲小城的碾压式包围圈。

“来顺,打前阵的弟兄们都没了,粮依旧送不进来。”一个脸上的褶皱里都塞着灰的汉子疾驰上了城墙,嘶着嗓子,跟城楼上瞭望的人汇报战况。

城楼被大炮轰掉了三分之一,他叫下头的弟兄用绳索吊着才攀上了这处危险建筑。

于来顺正被好几人围着,但并没有转身看他,而是死死地盯着前方黄沙弥漫的战场,声音沙哑:“还能撑吗?”

汉子不言语。

朝廷精兵、天上神仙意志所指与一队凑不齐三十重甲、两月前才开始练兵的破烂队伍。

这是场理所当然的败局。

即使苟延残喘过一时,也不能永葆一世安宁。

果然,而今甚至连口吃食都送不进城了。

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结局的悲惨,偏眼前这个蠢人一意孤行,义正辞严地告诉他们不是这样的。

不是这样的,他们命并不卑贱。每一点微不足道的反抗汇聚起来就能打出一片天地。

“再守一日,就一日。”于来顺呢喃着。

几日血战下来,阵营中许多平日里爱耍宝的汉子已然变了样。

听着轰隆隆的炮声炸落下来,甚至已经可以想象到地上蹦开一团团的血花。

沉默了会儿,来汇报的汉子抬起头,似是下了什么决心:“能。”

能守下去。

甚至都没听于来顺的回话,他便义无反顾地转身从高台跳了下去,挤进了下一波先锋的队伍。

城楼上。

“瓦匠去哪了?”

身旁人连忙汇报:“他去城墙根接人了。”

于来顺两天两夜的不眠不休,此刻神经极为衰弱,听到这话更是当场发作。

“大敌当前,还接什么玩意儿!速速叫他回来!”

身后传来道熟悉的声音。

“……你说的玩意儿是指我吗?”

……

于来顺随手拿了块布条攒住乱发,转头背着捕猎的器具走出屋子。

这是来这里的第几天?

他也记不清了。

大概是半个月前,于来顺还在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即使生活拮据,他自认为日子过得也算是充足幸福。

意外而来,并不像小说里重创后便误入了异世界。

那天就是个很普通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加班到凌晨一点,而后蹬着收费两块五的单车回家,美美地洗了澡躺在床上,准备迎接一个短暂的单休假期。

一觉醒来后,他就莫名其妙地被转移到这个略显原始的地方了。

于来顺一贯没心没肺,晃了两下脑袋确定自己没事后就顺势接受了现有的状况。

甚至完全没有对现代社会的留恋。偶尔想起也只是可惜自己那三万块钱的存款。

这里的“于来顺”像个凭空变出来的野人似的,没有任何社会关系可以探寻。

好在还有间淹在野草中的破烂木屋得以喘息适应。吃完了木屋内囤积的生肉野菜后,于来顺开始尝试着自己捕猎。

这里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也没有现代丰富多彩的调味品。

满山遍野的野味虽新鲜,但是经过简单调味,也只能说的上是初步维持生命体征。

于来顺拿着弓箭斧头劈开门口掩着的杂草与枯木枝,步入林间寂静。

光线被高处的树冠筛过,碎在地上成了晃动的金币。空气里浮着绿意,苔藓在倒在木上像铺开丝绒。

没走几步,便遇到了今天首个彩头。

只是几声稀疏的鸣叫,于来顺便下意识利索地拉弓搭箭。弓极沉重,他拉满弦后浑身肌肉都绷紧了。

弦正颤动时,箭已然射中猎物。

应是射中了只山鸡。

刚一同瞎叫的那几只瞧见同伴被猎,边哭丧边四散飞去。

于来顺大步流星地向前冲了十步,一把抓起落在地上的野鸡。

颜色鲜亮,尾羽浮动着彩虹样的光。

可惜被他这种野人饱腹了。

于来顺抽出箭矢。

血色飙在脸上,于来顺不甚在意地拿衣袖抹了两把,便将肥鸟撇进筐子里,而后细致地擦了擦箭矢收到箭筒内。

好在这副身体有如此利索的动作。不然就靠他这现代社畜的虚弱模样,估计没两天就要挑战最快饿死自己的人的记录。

过了晌午,于来顺又根据粪便和踪迹端了个兔子窝。

这里的人都讲“细水长流”。

他入乡随俗,只逮了窝内三只最肥的,用斧头处理后塞进了背篓里。

停停歇歇又走了两个时辰,天边烧尽,眼前一片金黄,似是融化了远山黛色。

观此美景,于来顺体内懈怠基因与矫情底色共同发作了,便任性地往草密的地方直直躺倒下来。

这位豪迈派被吵起来的时候,老天爷已经准备熄灯了。

于来顺拍了拍身上草屑,跟困意打了一架后艰难爬起身。

“快!往那个山上去!”

“怎么又跑了!”

……

这个世界的原主长久从事捕猎,他隔了很远也能听到几里外的声音。

听上去像是浩浩荡荡一批人在追猎物,那声喊叫还是个极标准的官话,属于是于来顺在城里都不敢抬眼看到的老爷声音。

于来顺下意识地往反方向走。

来了许多日子,他也进过城,大概确定了这个世界的基本模样——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封建社会。

见过城内模样,他对那些草芥人命、鱼肉乡里的贵族老爷印象烂到了极点。

回家时,他专门挑着跟那些人相反的方向走,比平常回家的路程多了好几圈。

反正这副身体皮实耐造,稍走两步就当预防老年痴呆了。

于来顺很喜欢这里极好的风光。

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原始的草地上心中会有种很充实的感觉。不像现代社会的国家公园那里浅浅的草地,一眼就可以尽收眼底。

这里的草是野性的。上一秒走过的还是浅浅青茬,下一刻就直直冒到你头顶来,那些太长的草甚至要用手一层层地拨开才能走过。

这样看,仿佛树也只是根部木质化的草一样。

他文青病一犯就没得歇了。

此人一向幼稚,要是饮食上改善点,他还倒觉得这样当野人还是个恩赐。

在野外拖沓的时间长了,再加上为了避开老爷们所多绕的弯子。

不多时,天已昏暗下来。

深处若有若无的兽吟催着于来顺早回。林中的每一块阴影里,似乎都蛰伏着一双窥伺的眸。

于来顺不由得加疾了脚步。

心中急躁反而叫脚下一空,叫他整个人直直栽倒下去。

“嘶。”

他忍着痛,咬牙切齿地转过头先检查了自己背篓里的玩意没掉出来,而后才去看什么玩意让自己给土地公行了大礼。

天色已经黑下来了,几点零落的星子不足以照亮整个夜空,只从叶的缝隙中撒下余光。

于来顺捡了根树枝,小心翼翼探下身子用树枝拨开草丛去看。

是个破衣烂衫勉强裹体的小孩。

小孩大概只有十三四岁,四肢修长,五官的走向有些像现代的混血儿,套着抹布一样的棕色长衫,脏兮兮地窝在野草堆里。

这荒山野岭的,出现个小孩绝对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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