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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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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兆施伶那么进取地争取和商隐约会的机会,除了见色起意外,也真的想交个朋友,因为她在古代没有亲近的朋友。她的社交圈子只圈住了萧姨一家人和她的员工。员工不适合当朋友。萧姨是长辈。至于萧姨的女儿,虽然偶尔会和她聊两句,但因为年龄和背景差距太大,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加上,萧姨总是用她作例子说教,害萧姨女儿主完全没有动力亲近她这个带来无数听觉折磨的「别人家的孩子」。

因为害怕别人算计自己的生命财产,她不敢交新朋友。所以,没有朋友的她十分寂寞。难得遇到一个富有得不在乎自己财产的人,她当然要抓紧机会交朋友。而且她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商隐作为连锁集团的CEO,一定有不少人脉和权力,她没想靠着商隐飞黄腾达,只希望能得到商隐的庇佑,不用担心被欺负。

至于商隐喜不喜欢她?她感觉到商隐的好感,但这好感似乎源于他对知识的渴求,而不是对她的渴求。而且帅哥一定美女环绕,怎会看上长相平平无奇的自己呢?她自觉长得不丑,甚至为自己高而挺的鼻梁骄傲 —— 那让她原本平凡的五官显得立体起来。可是这样的她只能算是清秀,远比不上真正五官精致的美女。不被帅哥喜欢她难免失望,不过理智吿诉她,只做朋友也好,她始终是要回家的,感情越深伤得越深。

约会的前一晚,油灯的柔光笼罩着整张书桌,映照在墙上的影子正奋笔书写。兆施伶书房闭关了几天,终于快要赶制完成那本不存在的游记。写完作者感言后,她合上游记,在书名《游欧洲有感》下面署上自己的笔名「些云」 —— 那是她为了不让商隐知道自己是作者而临时想出来的笔名,这个笔名毫无创意,只是她的英文名字 「Sharon」的译音。她心想,希望商隐不要发现端倪,不然自己成了卖瓜的老王,她可不想在人生履历表上添上「在帅哥面前社死」这一句。

隔天一早,兆施伶起床梳妆打扮。正要描眉,她顿了顿,心想,自己在做什么呢?说好和商隐做朋友的。醒醒吧,她拍拍自己的脸庞,找个古人帅哥做男朋友的话,回到现代后自己会哭死的。她放下眉笔,拔掉头上的金钗,换上一支和她的黑发颜包相若的深棕木簪。

凝视着镜里的自己,她满意地点头,这样低调多了,靠人格魅力赢得商隐这个朋友才是正道。事实上,她的木簪子远看低调,但凑近便会发现它的尾端是一个别树一格的现代风卡通兔头,颇为趣致 —— 那是兆施伶特意定造的,并不是因为她特别钟爱兔子,只是因她属兔,觉得这动物最能代表自己,没有特别灵感时常常用兔子做饰物主题。

打扮得简约大方的兆施伶如约前往一壶春。此茶楼非现代吃饭的茶楼,而是文人雅客的热门聚集地,装潢布置主要强调一个「雅」字:食物饮料不会上在客人面前的大桌子,而是在旁边的小茶几,大桌子是供客人下棋写字看书的。这里不会提供现代茶楼常见,「大件夹抵食」的大碟粉面饭或大盘炸物,侍应送过来的食物是精致小巧的点心 —— 当然它们的价钱也十分精致。小茶几刚好能放一套茶具和一碟点心,客人可以一口气下单个入十碟八碟点心,不过侍应总是会等客人吃完上一碟再上下一碟。客人大多是识字之人,说话轻声细语的。这也是兆施伶选择在这儿约会的主要原因,她可不想扯着喉咙不雅地和商隐对话,在帅哥面前她还是要面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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