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可 社团初遇:筝音遇暖结知音
晚饭过后,302宿舍就开始热闹起来了。今晚是宿舍四人各自的第一次社团活动,每个人都充满了新奇与期待,早就按捺不住兴奋,忙活起准备工作。
“大姐”金曼动作利落,三两下就换上了轻便的运动服和透气运动鞋,对着镜子简单补了层清透的运动妆,指尖轻轻拍匀脸颊,笑着念叨:“免得待会儿剧烈运动出汗,妆花了就尴尬了。”
另一边,林晓雨则从衣柜深处捧出一套浅粉色的汉服,广袖流仙,裙摆绣着细碎的缠枝莲纹样。她小心翼翼地换上,对着镜子转了个圈,开始自我欣赏起来。金曼见了眼前一亮,忍不住赞叹道:“第一次看晓雨穿汉服,我们家晓雨今天真漂亮,就像个小仙女一样。”林晓雨被夸得脸颊微红,嘴角却忍不住弯起,对着镜子又照了照。
王可可坐在自己的书桌前,从包里掏出用小锦盒装着的指甲片,还有一叠翻得边角微卷的古筝乐谱。高中三年课业繁重,这盒指甲片被她妥善收在抽屉里,几乎没再拿出来过。指尖抚过微凉的指甲片,想到以后又可以重拾自己的兴趣爱好,心里说不出的欢喜。
温言之前没考虑到参加古筝社的事情,所以什么都没准备,此刻只能揣着几分局促,就站在旁边静静等待她们。
王可可眼尖,一眼就看穿了她的窘迫,于是试探着开口问道:“小言,你是不是没有准备指甲片?”
不等温言点头,她已经麻利地从包里掏出一盒备用的,不由分说地塞到温言手里,“没事,我正好有盒备用的,你先拿去用着。”
温言不好意思地接过:“我来之前真没料到会用到这个,太麻烦你了。等我周末去琴行,一定买副新的还你。”
王可可笑着摆了摆手,眉眼弯成了月牙儿,“咱们都是一个宿舍的,说这些见外的话干啥?这玩意儿又不值钱,你就放心用着。”
准备妥当,四个人有说有笑地走出宿舍。
此时的校园正是学生活动的高峰时段,梧桐道上往来穿梭的学生络绎不绝,三三两两的身影映在余晖里,满是青春的鲜活气息。
身着浅粉色汉服的林晓雨在人群中格外惹眼,虽然大学生对这种装扮早已习以为常,但娇小可爱的林晓雨仍引来了不少目光。
林晓雨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金曼却在一旁大大咧咧地道:“我就说我们家晓雨今天最漂亮了,你看看这回头率,多少男生都在偷偷瞧你呢!”
社团活动分布地点不一,按照之前社团招新手册的提示,他们分头行动。王可可和温言一起来到了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们习惯简称为“大活”。
“大活”位于校园北区,和周围古朴厚重的教学楼不同,它的外观带着点简约的现代感,浅灰色的墙面搭配大面积的落地玻璃窗,灯光透过玻璃映射出来,在夜幕下显得很有格调。
刚走近,王可可就听见楼里传来此起彼伏的轻微声响,有街舞社练习的动感音乐,有话剧社排练的台词声,还有零星的乐器声。
她们沿着台阶走到三楼的琴房区域,还没靠近指定的活动室,就听见了熟悉的《渔舟唱晚》,王可可仿佛回到了外婆看完《新闻联播》在听《天气预报》的时候。
活动室的门虚掩着,温言轻轻推开门,一股淡淡的檀香扑面而来,混杂着琴弦的木质香气,让人瞬间静下心来。
一些早到的同学已经在座位上好奇地抚摸着琴弦,小声地交头接耳,眼神里满是新奇与期待。有的似乎很有功底,全神贯注地在演奏,琴声清悦动听。
王可可和温言刚进门,便有一位学姐模样的女孩子主动走上前来,热情地和她们打招呼,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你们好,你们是古筝社的新同学吧?欢迎你们的加入!我是社长陆寻音。”
温言马上笑容满面回答:“学姐,你好,我叫温言,我们俩都是中文系大一的新生,一起来参加古筝社团。”
或许是被陆寻音的热情所感染,王可可也一改平日里的浅笑吟吟,也回了个格外灿烂的笑容,“学姐好,我叫王可可,从小就喜欢古筝,以后还得麻烦学姐多多指教。”
“可可,真是一个可爱的名字,人如其名。”似乎每个人听到她的名字总是同样的台词,陆寻音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