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灰的伤口,在林晚的精心照料下,愈合得飞快。纱布换了一次又一次,伤口一点点结痂,然后脱落,长出了新的毛发。
它也渐渐适应了在人类家里的生活,甚至…… 有点乐不思蜀。
林晚的生活很简单,画画,做饭,陪它玩。她的性格很好,温柔,耐心,很少会对它发脾气。就算它偶尔调皮捣蛋,把她的画笔叼走,藏在沙发底下;把她的抱枕抓破,露出里面的棉花;把她刚晒好的袜子叼得到处都是,她也只是笑着拍它的头,说一句 “小灰你又调皮了,小心我打你啊”,然后把东西收拾好。
夜澜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被人这样温柔地对待过。
狼族的生活,充满了厮杀和竞争。它从小就被父亲严格训练,学会了战斗,学会了隐忍,学会了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首领。它的世界里,从来没有 “温柔” 和 “宠溺” 这两个词。父亲对它说的最多的话,就是 “你是狼族的王子,不能软弱”“强者,从来不需要别人的怜悯”。
可在林晚这里,它感受到了。
她会在下雨天,抱着它坐在窗边,看雨滴打在玻璃上,给它讲小红帽的故事;她会在阳光好的午后,带着它去阳台晒太阳,给它梳毛,一边梳一边哼着不成调的歌;她会在晚上睡觉前,给它讲那些幼稚的童话故事,比如王子和公主,比如小白兔和大灰狼。
夜澜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待在她的身边了。喜欢她身上淡淡的栀子花香,喜欢她温柔的声音,喜欢她摸自己头的时候,那种温暖的触感。
当然,快乐的日子里,也少不了一些让夜澜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社死瞬间。
比如,有一次,林晚的闺蜜苏瑶来看她。
苏瑶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一进门就嚷嚷:“晚晚!听说你捡了只小狗?快给我看看!”
她一眼就看到了窝在沙发上啃磨牙棒的小灰。
“哇!晚晚,你捡的小狗也太可爱了吧!” 苏瑶惊呼着,冲过去就想抱它。
夜澜警惕地躲开了。它不喜欢陌生人碰自己,尤其是这个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太浓了,呛得它鼻子难受。
苏瑶却不死心,追着它满屋子跑:“小乖乖,让姐姐抱抱嘛。姐姐给你带了火腿肠,超好吃的!”
夜澜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好钻进了沙发底下。沙发底下积了点灰,沾了它一身,弄得它灰头土脸的。
苏瑶蹲在沙发边,戳了戳它的屁股:“出来呀,我给你带了双汇王中王,比你家那个破牌子好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