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言和林婉婉周天的时候就商量好:因为婉婉的工作自由,白天她可以一边办公一边陪着许念;罗言负责每天早上上班前给许念送早餐。反正他习惯早起,而医院正好在上班的路上,送早餐是顺路的事,也不算太麻烦。
可是罗言却还是比平时起的更早一些,因为他不仅要给她送早餐,还想陪她一起吃早餐。
他最近实在太忙了,公司新出的一款手机游戏即将在周五上线。上线前他还要进行最终版本审核、创意与方向确认等工作。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加班到半夜。只有早上才能抽出一点属于他自己的时间。去公园晨跑,和她一起享用一顿不算丰盛但美好的早餐时光。
于是这两天,罗言每天都不断压缩自己的睡眠时间。比平时提前一个小时出门晨跑,跑完后回家,简单的洗个澡,就马不停蹄的出门。在医院的食堂买好早餐,拎到许念病房的时候还冒着香喷喷的热气。
他每次推门而入都会看到,许念安静地坐在病床前带着耳机学习德文。清晨的阳光斜斜的打在她身上,给她整个人笼罩上一层薄薄的金色光晕。几缕不听话的头发垂在她光洁的额前,她时不时伸手把挡眼睛的头发别到耳后。罗言觉得这画面看上去像一幅油画,可以起名为——书桌前的少女,总之特别美。
他喜欢看她安静的坐在桌子前,学习也好,画画也好,仿佛世界的杂乱纷陈、纷纷扰扰都与她无关。在两人分开的那两年里,罗言每次心情浮躁,感觉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都会想起许念安静坐在书桌前的画面,慢慢的他的心就会跟着安静下来,浮上心头的那些苦恼,那些他以为过不去的坎儿,也奇迹般地随之消散。
有两次,直到他把买好的早餐摆好,放在她面前,她才注意到他的到来。连忙收拾好桌子上写的密密麻麻的稿纸,摘下耳机。眉眼弯弯的,笑着和他打招呼,和他一起在初夏的阳光下慢慢的享用早餐。
许念现在每天都为清晨的到来激动不已,因为她不仅可以见到他,还能和他一起悠闲的吃早饭。
许念喝着黑米粥,注意到罗言眼睛里的红血丝和眼下的乌青,忍不住问:“你昨晚又加班了?”
“嗯,忙到凌晨两点,一回去倒头就睡了。”罗言咬了口三明治,随口补了一句,“不过这周结束,就能轻松一点。”
“真辛苦。”许念放下勺子,虽然她喜欢每天和他一起吃早餐,但看到他熬红的眼睛,还是忍不住心疼:“我这几天感觉好多了,可以自己下床,去楼下食堂买早点,所以从明天开始,你就不用再给我送早饭了。早上就多睡一会吧。”
罗言眼风扫过,正想开口说什么。
许念却抢先堵住他的话头:“我不是怕麻烦你,你看看你的黑眼圈,也太吓人了。你现在的脸色比我这个病人还难看。”顿了顿,又补刀道,“已经对不起你凌熙男神的称号了……”
罗言被逗乐了:“你这是在变相说我变丑了吗?”
“我可没说,是你自己说的。”许念一脸无辜:“你真的不用担心,早饭我会自己解决的。”
罗言抿唇,突然想到什么。放下手里的三明治,似笑非笑地凑近:“你说,你那闺蜜林婉婉。要是知道我才给你送了三天早饭,就罢工……她不会揍我吧?”
许念愣了下,随即笑出声来,脑海里闪过郑驰被锁喉的惨样。她方下手中的勺子,隔着桌子拍了拍罗言的肩膀:“放心吧,好朋友。我会和她说的。婉婉又不是什么不通情理的人。”
周一就搬到隔壁床的大婶,听到许念和罗言的对话,插话道:“小伙子,你就放心吧,我让我家那口子早上买早餐的时候,顺便给这小姑娘带一份。不会饿着你女朋友的。”
许念听到,忙咽下嘴里的粥,解释道:“阿姨,他不是我男朋友。”
“不是男朋友?”大婶一脸怀疑,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打量,忽然恍然大悟似的,笑眯眯看向罗言:“哎呀,那就是在追人家喽?怪不得天天早起往医院跑。”
许念暗暗扶额。怕再次听到罗言那句冰凉的“怎么可能”,连忙抢过话头:“不是啦,阿姨,他只是个很好的人而已,对街上流浪猫都很好的那种。”
罗言淡淡地瞥了她一眼。有必要这么急着和他撇清关系吗?和他传绯闻是什么丢脸的事吗?而且自从上次说了他们是“好朋友”之后,她也总是有意无意地称他为“好朋友”。他总觉得这姑娘,不像外表那样单纯乖巧,有点蔫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