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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两千年前的唐朝,都城百鬼夜行,难以长安,为护百姓周全,皇帝李氏设立了直属于自己管理的,百鬼侦察司,设官职妖司卫。
皇帝仁厚,不愿伤了那些善良的妖怪,还将有意愿成为妖司卫的妖怪收入百鬼侦察司。
至此在多番努力之下,长安迎来了太平盛世,妖怪与百姓和平共存,再无百鬼夜行之乱象。
至民国时期,华国继续延用此法,百鬼侦察司正式改名为“妖怪管理侦察局”又简称“妖管局”。由李氏一脉族人管理,担任妖管局局长。继续致力于造福妖怪与人和平生存的时代。
妖管局下设三处,“妖司”、“妖管”、“妖卫”。
妖司,处理最为严重以及危险的妖怪伤人或与妖有关的事件,设三位妖司主任管理三个不同的妖司组。
妖管,专门监察全国各地妖怪妖力,以及接收各地与妖怪有关的报案信息,对妖司妖卫进行合理分配出任务,设两位妖管主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