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能从那小心翼翼的动作里,尝到一丝不合时宜的甜。
“没事,阿渝,”他声音沙哑,却带着点安抚的笑意,“皮外伤,看着吓人,过几天就好了。”
宁渝没吭声,只是更小心地为他消毒、上药,然后拿起干净的纱布开始包扎。
过程中,他的手指偶尔会不经意地擦过陈风紧实的腰侧皮肤,眼神也控制不住地掠过那线条流畅的腹肌。一丝不自在的红晕,悄悄爬上了他的耳根和脸颊。
陈风虽趴着,却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低沉的笑声从喉咙里滚出来,带着一丝促狭:“想看就看呗,又不是不给你看。”
宁渝的脸“唰”地一下全红了,手上迅速打了个结,几乎是弹跳着起身,语无伦次:“……胡说什么!药上好了!你、你老实趴着!我去厨房给你削点水,倒个苹果……”说完,看也不敢看陈风,转身快步走向厨房,背影透着一股慌不择路的意味。
在陈风眼里,宁渝有时候就像只容易受惊、白白软软的小兔子。
此刻这只兔子不仅受了惊,还自己打上了害羞的腮红,可爱得让他心尖发颤,连背后的伤痛都暂时被遗忘了。想到这,陈风眼底的笑意更深了。
路过书房时,宁渝的目光无意中被虚掩的门内、书桌上放着一本旧相册吸引。
书房铺着淡灰色的地毯,书架上塞满了各式各样的侦探小说。书桌的一个抽屉没有关严,一角泛黄的信纸露在外面。
鬼使神差地,宁渝轻轻推门走了进去,拉开了那个抽屉。
信封很普通,没有邮票,也没有收信人地址。只有封面上,一行用蓝色钢笔写下的字迹,墨色已有些岁月沉淀的暗淡,但那笔锋——宁渝一眼就认了出来,是陈风高中时期的字迹,还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青涩与力道。
“致宁渝”
仅仅两个字,就让宁渝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指尖无意识地收紧了。
他做了几次深呼吸,像是鼓足了勇气,才极其轻柔地拆开了那封尘封已久的信。
信纸上是熟悉的、力透纸背的字迹。少年用略显笨拙却真挚的语言,诉说着对邻桌那个总爱追着他讨论侦探谜题的清冷男生的隐秘心动;写着他每次悄悄写好信,又因为胆怯而慌忙塞回口袋的慌张;写着他进球后下意识在欢呼人群中寻找那双熟悉眼眸的悸动……信的末尾,字迹变得有些凌乱,却更加用力:
“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你了。”
下一行,字迹透出深深的沮丧和无力:
“但我是那么的胆小,始终没有勇气告诉你。”
宁渝捏着信纸的指尖微微颤抖,胸腔里被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涨满,酸涩、甜蜜、震惊、恍然……如同打翻的调色盘,混杂交织。
“在看什么?”
陈风的声音,毫无预兆地从门口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