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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夸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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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礼不知道弯弯绕绕的关节,不知道爱护她的兄长们与那片土地上得她爱护的人之间有什么冲突。她只是愤怒,只是伤悲。她在愤怒与伤悲里逃进了自己的心,仿佛这样就可以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从此山上有了叫阿礼的小女孩,有了替阿礼记得一切的哥哥阿伍。

“哥哥,哥哥?”

阿伍答应得有些迟。

“阿礼,你想你的兄长们吗?”

阿礼点头。

阿伍捂住了她的眼睛。

热浪滚滚,一波一波冲击着阿礼的感知。她的泪快要流出来,快要沾到阿伍的掌心,可她突然想起来什么,慌慌张张地把眼睛里的液体收回眼眶里。

阿伍不可以被打湿的……阿伍不能沾水……

“阿礼,听哥哥说,别怨恨邓林他们了,他们本还没到力竭时,本不必化为桃树。但他们听了这一段曲折往事,决心为着纠缠在一起的是非画上一个句号。金乌在天,梧桐在地,再加上作为人的邓林一行甘愿献出的力量,阿礼,高兴起来吧,你真正的兄长,马上就要回来了……”

好热的空气,好热的空气,那是邓林伸手想要抓住的火,那是远方的村庄苦苦央求的光与热。阿礼被火的温度紧紧包裹着,直到那双手再覆不了她的眼。她的面前红光冲天,就像那一晚的晚霞,烧得滚烫,烧得伤悲,烧成阿礼心中久久不可遗忘的痛苦,烧成一种通向未来的希望。

阿伍的声音散在时间里:“别为哥哥伤心。今天有大雨,你知道的,哥哥的根泡在水里久了,这是谁也没办法的事……能为你带回些你重要的人,阿礼,这很值得……”

大火三天三夜,阿礼不吃不喝。火焰熄灭后,余烬里飞出十只大金乌。无数的灰尘随着金乌振翅拂来的风扬起,最后堆成一个小小的丘。那小丘顶上,静静放着一粒种子,焦黑焦黑的,不知道是否还有破土的气力。阿礼拾起它,忘记了哭泣。

阿伍完全有办法保护好他的根系。只是赶巧,碰上这么一场雨,给他提供了一个理由。把这个理由告诉阿礼,阿礼就不会愧疚了吧……

阿礼懂的。

……

兄长们飞天而起,绕着桃林、阿礼盘旋一圈之后,冲云霄而上。

他们飞向那片沉寂已久的天空,却看见这条本该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路上,连着一片又一片的桃林。

阿礼还坐在树苗旁,一阵风过,身后的桃林沙沙作响,脑海里想起不久之前的对话:

“爷爷,你是射箭的人吗?”

“不是。”

因为射箭的英雄,名字叫后羿。

而老爷爷,名唤邓林。

阿礼猛然回头,听见了那首久违的歌谣。

金乌金乌,归去来兮。

伴我年岁,予我光阴。

家室甚宜,沐光得庆。

芃野何富,有日方兴。

劝君莫离,冀君莫弃。

载舞载歌,敬颂穹明。

族群不是一起上路的。后羿一辈最先出发,他们说找到太阳便会赶回族群,族群里的人给予他们毫无保留的相信。可是他们等啊等,等啊等,等到最小的孩子也长成了大人,他的爸爸也没有回来。天空依然漆黑,世界不见光明。于是那个喜欢唱歌的小孩跟着哥哥们再次出发了。他的名字叫夸父,他拉住怀孕的妻子的手:“等孩子长大了,记得送他出发。这条路我们先走着,等到走不动了,就会化成一棵又一棵的桃树,结出满山遍野的桃子,你告诉孩子,如果他饿了、渴了,可以摘一个来吃。”

于是夸父的妻子给儿子起名叫邓林。小邓林每天都做梦,梦见一棵轮廓模糊的金色的树,树上栖着十只金色的鸟儿。三十岁的那天,他在梦里见到了爸爸,爸爸冲他招手。爸爸脸色很疲惫,眼睛却放着光。他没看见与爸爸同行的叔叔们,也没看见金色的鸟和树,但他看见了一片桃林。”

于是他知道,他该出发了。他把孩子托付给妻子,妻子什么话也没说,只拍了拍他的肩膀。妻子说:“等孩子长大了,我就送他来找你。”

壮年的邓林带着同辈的青年出发了。屋子里,妻子给刚出生的孩子也取名邓林。村庄里只剩妇孺,姑娘们不是不敢出发,只是他们要留在这里守着这个还没有灭亡的村庄,把新一代逐日的人抚育成人。

万一呢,万一某一天追到太阳了呢?那时他们只要知道她们在哪,便知道家的方向在哪。

于是她们等啊等,她们盼啊盼。桃树遍布整条路,终于有一位邓林见到了金色的鸟和树。

兄长们飞回了那片熟悉的区域,其中一只张开翅膀,另外九只栖在离村庄最近的桃林,从此轮值升起,过往恩怨,再不执着。金色的光线一根一根穿过黑夜的阴霾,这个被丢弃在黑暗里百年的村庄终于重新拥抱了光明,村庄里面的女人和小孩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笑,一个女人惊喜地抱起自己的孩子:

“小邓林,你的爸爸做到了,太阳回来了!”

他们又唱起那首歌:

金乌金乌,归去来兮。

伴我年岁,予我光阴。

家室甚宜,沐光得庆。

芃野何富,有日方兴。

金乌离离,长夜凄凄。

今不见君,涕泪流兮。

五指不明,亲人相离。

顺天悲呼,何不归兮。

昔有夸父,入日而去。

身化邓林,解人渴饥。

今盼日来,复见光明。

载舞载歌,敬颂穹宁。

载舞载歌,敬颂穹宁。

……

“阿礼,阿礼!”

回过神来,眼前的老人正关切地看着我。我摆摆手,掩饰了一瞬间的恍惚,双手放进口袋,却摸到一粒种子。院墙之外,开着灼灼桃花的树旁,一个小孩正一本正经地给他的同伴讲故事:

夸父化邓林,解后人饥渴。

却无人知道那梧桐。

梧桐者,高十六米,树皮青绿,喜光,然不耐雨,水涝逾三日则难以维系;果实可入药,能生牙齿、骨骼,于修复组织器官者亦有裨益也,以灵力助,造容器,盛精神,则金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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