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行商要早起的吗?那她不行商了.......
但是不行。
春禾已经把她从被子里抄出来,因为明夷还小,没什么男女大防,他就直接帮明夷换好了衣服。
又打来了温水,帮她擦面洗漱,还扎辫子,扎后好他仔细摸了摸,点点头,自我认同道:“姜妇说这样就可以了。”
明夷:......
春禾果然在男妈妈的路上越走越远。平时这些事情都是姜妇做的吧...不过他什么时候学会的?
明夷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也在春禾的照料下慢慢清醒过来。
但是还是觉得很困懒,而且这三年已经把她的羞耻心磨灭了很多,于是他扒拉着春禾不肯从他身上下来。
春禾也无妨,就把星沙的绳子缠在手上,抱着她去看朝市,师父也在一旁。
明夷轻轻拉了啦春禾蒙眼的绸带,绸带手感细腻光滑,虽然没见春禾把它取下来过,也没见他洗过,但是绸带一直都是亮晶晶白晃晃的,仿佛不染尘埃。话说,最近春禾的动作似乎也愈发利落了。
天才蒙蒙亮,市集上人来人来,人潮涌动。朝市的规模没有中午的大市大,不过比起夕市,也是非常可观,而且商品种类琳琅满目,颇多奇珍异宝。
之前师父说,朝市主要是一些商人摆卖,富商大贾、贵族进行采买,以一些比较贵重、珍稀的物品为主。
明夷趴在春禾肩头,左看看,右看看,扭头看看,往前看看,像只蜈蚣。
不怪她,实在不怪她,她才刚满三岁,最近这才第一次正式出来逛街,之前都是宅子,家里,山沟里。
而且这里的东西,咋说呢,确实很有些东西。
这个世界的金属是顶级的奢侈品,所以大市几乎都没看到,夕市更是没有,但在朝市,小些的如匕首饭勺,大些如壶觥锅鼎,居然林林种种摆了好些,大部分是铜器,少部分是银,还一些应该是铁,有一个摊子铺得很大的商人的杖子里,甚至有一个小型编钟,而且这个小型编钟的花纹繁复,制式复杂,看着就要不少钱的样子。
除此之外,漆器玉器也有不少,大约是因为中原不产漆树,漆器需要从楚国运过来,漆器的价格并不比金属制品低,一些精美的漆器,甚至比差不多大少的金属制品高不少。
嗯,那里有个是卖毛皮的,和中午大市的狗毛羊毛不一样,这些皮毛都是些更难猎更矜贵的毛皮,比如狐狸兔子梅花鹿什么的,属于正常,哟,这个豹子皮看上去很威武呀,豹子旁边这个黑白相间的皮毛......
啧啧啧,滚滚呀,是你吗?!
脱离了一级保护动物的头衔,你也只能任人宰割呀,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古人诚不欺我。
再看过去,哦,这个布料染得不错呀,应该是桑蚕丝吧。
嗯...这怎么杵了几个人?
这么深邃的眼窝,深褐色的眼睛,不像是本地人呀。明夷喊:“师父。”
“何事?”
明夷指着那个摊位:“有人。”
师父望过去,沉吟片刻:“戎族的战俘。”
“戎族?”
“戎族乃外族,位于卫国以北。那地土地贫瘠,天气严寒,戎族于是时常南下洗劫抢掠,行事残暴无礼。
月前,卫国伙同齐国北上大败戎族,想来是那事的战俘。”
明夷望向那几个人,其中一个少年眼神凶狠难驯,在一群俘虏里非常突出。
就这么从街头游荡到街尾,又从街尾游荡回来,明夷很有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如果说大市和夕市更多的体现平民的生活,那么朝市则体现了这里手工业的最高水平。
虽说这里物资难以企及现代,但也有很多很有趣的东西和工艺。只能说,只要你有钱,大概率在哪里都能过得不错。
同时她也看到了似乎是大氏族的侍者出来采买,气度不好说,不过身旁跟了好几个人,衣服的料子看着比平民好多了。
只见对方一来就往最大的肉摊走,买了好一些猪牛羊肉,是的,大市里没有的大肉,在朝市是有的。结账时那个钱袋,看着就沉甸甸的,结完账,那些跟在侍者后面的人,便合作分工把肉都抬走,那个侍者则继续往前走去。
市集里的商人看着这位侍者两眼发光,明夷估摸着这应该是个大主顾。
回去的时候,又路过那个卖战俘的商人,朝市差不多要结束了,原来那个商人旁边站了好几个战俘,现在只剩下那个看上去特别凶狠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