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许尽欢摸了下他下巴扎手的胡茬:“有胡子也挺不错的,可以像电视剧里那些老神仙一样,留着长长的胡子把玩。”
“你喜欢?”
“我不喜欢。”
“好吧。”吹干头发后,向南与在她的命令下,自己乖乖把胡子刮干净。
过后,李知也带着药物和餐食回来,向南与一看见他,连忙抱住许尽欢,仿佛是想告诉他,自己才是主人最喜爱的宠物。
许尽欢也知晓他的小心思,亲自给他处理伤口和喂粥。
时间已经来到早上六点,许尽欢躺在他旁边,困意来袭,闭着眼听着他说话。
“欢欢,你知道我为什么给公司取名为花棠吗?”
“嗯?”
“因为我妈妈很喜欢花,她每天都会去附近的花店买一束花放在家里,说看见花心情也会变好,所以我才会开花店,希望让喜欢花的人看见漂亮的花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
“那棠字呢?”
“棠是我的名字,也是妈妈最喜欢的花。”
听他说完,她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给那只小狗取名为“荒唐”。不是小狗做过荒唐的事情,而是何欢和向棠荒唐的人生。
幸好他们找到彼此,陪伴在彼此身边,给了对方抵抗不幸命运的力量。
“阿与,我们分开后,你偷偷来看过我多少次?”她睁开眼睛,盯着他的双眼。
他微愣,稍稍移开眼,问:“你怎么知道?”
“你丢了一张照片在面馆,陈姨还给了我,是你偷拍我的照片。”
向南与将身体由侧躺变为平躺。
“这个时候怎么不说话博同情?”许尽欢命令道,“转过来看着我。”
他侧过头,对上她的眼眸:“一个月一次。”
一个月来看她一次,这话让她心口猛然一颤,眼前这个傻瓜是一个大笨蛋。
“我会在每个月的25号去看你,只要能远远地看你一眼,我就心满意足,所有不好的念头在见到你的那一瞬间全都消失。走不下去的时候,我就会期待这一天,告诉自己不能倒下去,那个我给自己的约定不能失约。”
25号是当年他们分手的日子。
“那后来我搬来梧城你也有来看我?”
“我找不到你,那个月的25号,我来到时,你们已经搬走了。我问了邻居,都说不知道你们搬去了哪里。”他的声音带着很重的鼻音,语调又显得有一丝委屈。
许尽欢的手掌覆上他的脸,拇指腹轻轻摩擦着他的眼尾处,有泪水触碰到她的皮肤。
“那后来呢?”
“后来我还是会回北岚,在面馆吃上一碗面条,再在你住过的房子下徘徊。”
“直到你在梧城重新遇见我?”
“嗯。”
重新遇见,重新开始,一切都还来得及。
天色渐亮,两人牵着手,沉沉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