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没有被分去主角扎堆的格兰芬多,而是被分去了拉文克劳。她觉得分院帽是有大智慧的,因为她确实适合去拉文克劳,毕竟智慧和学识向来是她的强项,看看她上一世卷到了博士就知道了。
她不负自己所望,卷过了原著里的学霸赫敏,整整六年都是年级第一,考试都是全O通过。至于为什么是六年第一……
因为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来了。
而她英勇地就义在伏地魔的绿光下了。
是的,没错,她又又一次倒在了胜利来临前。
但至少,她在这一世拿了六年年级第一,这个很重要的,她安慰自己。
还至少,她让小天狼星、卢平夫妇、斯内普教授、多比、塞德里克和弗雷德都活了下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这怎么也得有七七四十九级浮屠了。
被绿光打在身上的那一瞬间,她想着,如果这次不是真的死去,那么她让运气好一点吧。
至少,至少,至少不要又又又一次倒在胜利来临前了。
于是,命运做弄人。
真给她扔来了一片祥和有爱的傲慢与偏见的世界。
一下子从救世大战来到了言情鼻祖,气质转变得有些突兀,原谅她最开始没反应过来。
当她作为凯瑟琳·班内特,睁开眼睛看到自己婴儿般的小手时,她还在思考周围的人怎么都穿得这么古典,家里怎么这么……乡村风。
她第一次意识到这里是哪里,是在三岁的时候。班内特太太抱着还不到一岁的莉迪亚,追着闯了祸的伊丽莎白,大叫了一声伊丽莎白的全名。
“Elizabeth Bennet!”
她才第一次反应过来,这个熟悉的名字,不就是简·奥斯汀笔下的女主吗?她们五姊妹的名字,不就是简·奥斯汀笔下的班内特五姊妹吗?
原谅她实在是太长时间没有看过傲慢与偏见了,她实在是不记得那么详细的细节。
看来上一世死前的祈祷是有用的,老天还真的让她好运气地来乡下养老了。
不记得是在哪里看到过的一句话,乡村才是英格兰的精髓。她认为说得很正确。
英格兰的乡村幽静美丽,不像十九世纪伦敦脏污的空气,乡村的气息充满了生命力和植物的清香。这样的乡村生活确实惬意,如果没有班内特太太时不时为女儿们婚姻的紧张就更好了。
不过有简和伊丽莎白在,班内特太太应该还不会着急着张罗自己的婚姻大事。
她可是过了两辈子也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十九世纪这种看对了眼就能求婚结婚的方式,她可接受不来。
不过……凯瑟琳叹了一口气。
这惬意的乡村生活以后可能也不再惬意了,因为她发现,自己竟然还有魔力。
五天前突如其来的狂风、乌云和晕倒,都是因为自己到了年纪,第一次魔力暴动了。
有了上一世的经验,她对这种感觉简直轻车驾熟,乌云出现在自己头顶的一瞬间,她就猜到了原因。
如果不出意外,再过四年,她又要再一次收到霍格沃茨的offer了。
想到这里,凯瑟琳感到有些一言难尽,她仔细回想了所有老教授们的年纪,唯一能想到这一世可能和自己做同学的人,只有邓布利多了。
梅林的袜子啊,邓布利多是哪一年生的来着?不会也是1881年吧?
难道这一世她是要倒在战胜格林德沃的前夕?
不对,等到格林德沃的时候,她都多少岁了?如果结婚生子的话,她那时候不会连孙辈都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