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义之觉得对面的人实在是过于犯规,险些要连同椅子抛出一份舍命陪君子的意味,说人话就是:差点儿身子往后一栽,“咣当”一声摔地上。
甜梓眨了眨眼:“难道我刚进群的时候还没有修炼成人,总不能你以为我是葡萄吧?”
这话属实像是没话找话了,周义之红着脸,只觉着身上处处都发着烫,但还是对于该说的话照说不误:“我……”
“刚进群的时候,我觉得你像个小太阳,而且你会在意每一个人,你好像有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你会把每个人的一些小细节都记在心上,比如每个人都喜欢什么,每个人都讨厌什么,你待人接物都很用心,而且我觉得你很厉害,虽然小说写的慢,但是逻辑性很强,世界观很大,每一本小说尝试的风格也各不相同,是一个无论是写文还是做人都非常富有勇气的姑娘。”
“后来见到了你,当然了,也在群里见过你发的照片,我觉得你的杏仁眼很好看,不不不……你哪哪都好看!我、我不是以貌取人!”
周义之越说脸越红,像是中午的日头大破了天,能够烧穿许许多多的心事,甜梓笑看着眼前的人:“然后呢?我知道我很好看,我也很会做人,但这天底下好看的和会做人的都不在少数,你有什么理由可以证明你喜欢我?”
周义之忽然觉得这个场景倒像是某种考核,他也说不上来,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于是扶着眼镜沉思了一会儿,半晌才终于开了口:
“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道理,甚至不能够被马上发觉到的,但我清楚的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你保有好感,我认为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你是一位非常有活力的女性,你的文字缜密且清晰,你的样貌让我参破了为什么人们常常会去把白雪作为肌肤的意象,为什么说目若秋波,为什么说白里透红……”
“我真的没有以貌取人的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你无可挑剔,而且也没有人能够挑剔你,你的优点太多了,我有些数不胜数,不知道到底该从哪里开始说起,但是这些能够让我产生好感的特质,并不能单拎出来,更不能脱离你这个人拎出来,因为……”
周义之说话的语速越来越快,说着说着突然打了结巴,干脆将自己放在桌上的一双大手,紧紧抓住了那杯冰美式,冰美式外壁上渗下的冷珠慢慢化开在了他的手里,他不知道究竟是自己的手心出了汗,还是这杯冰美式在发烫,深呼吸一口气后,周义之像是咬定了眼前人,大着胆子忘了回去。
结果刚对上甜梓的眼睛,就低声倒吸了一口凉气:“抱歉……我、我……我有点太紧张了。”
周义之索性将自己的眼镜摘了下来,他的视力本来就高,摘了眼镜,能看清的并不多,连稍稍将眼珠子向下瞟,都未必能够看得清自己手中的冰美式杯子上到底画着什么图案,更不用说看对面的人了。
但他的脑袋里尽数都是甜梓的样子,虽然眼前看不清,但心上却非常明晰,甜梓点点头,递了一张纸巾过去:“没关系,你可以慢慢说。”
其实她自己也紧张,这是她第一次谈恋爱,虽然分明还没有正儿八经谈起来,但起码这也是她第一次有喜欢的人,而且她的运气很好,就仿佛天生有上苍眷顾——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
周义之调整好了自己的心绪,尽可能让自己的眼前模糊,让自己的脑海里面也模糊,把一切的一切都沉浸下去,又深呼吸了几口气,鼻尖还能嗅到苦咖啡的味道:
“我一直都觉得,喜欢是一个非常模糊的词,就像我刚刚说的,我可以告诉你,你有哪些点让我忍不住想要靠近你,让我觉得你对我来说和其他人不同,让我觉得你让我充满了好感,当然了,我也希望我的存在对你来说是不一样的,是充满好感的,我觉得喜欢这个词模糊、朦胧,而且重。”
“我觉得这个词太过于疯狂,太过于漫无目的,或者说……自然发生?我开始明白——为什么人们会把“想到喜欢的人”这个行为叫做思春,我……”
周义之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连同脖颈处裹覆着泛红肌肤的青筋,脑袋里面一片的麻,身上一片的红,像是一阵春潮将这个人裹了个密不透风,来不及反应就已经被迷了眼睛:“我……我开始意识到喜欢就像春天,抱歉,我不会说什么太花哨的词,你知道的,春天来临的时候总是悄无声息,当人们知道春天到来的时候,就已经春江水暖、已经抽枝发芽、已经万物复苏了,我觉得喜欢也是这样,我说的不是朋友间的喜欢,我是说……”
周义之越说越结巴,甚至脸上已经冒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眼眶里都沾上了一些红意,像是一些泪点低的人,说话说着说着就冒了眼泪一样,但他知道自己是因为情感太重,甜梓也没料到对方居然会说这么多的内容。
耳朵里面久久都是那句“我说的不是朋友间的喜欢”,就像是鬼使神差,被一阵风推着推着,甜梓张开了口:
“你说的是哪种喜欢?”
“眼下正是春天的喜欢!”
周义之声音出奇的大,而且出奇的笃定,两个人一问一答,几乎就在同时之间,仿佛是心有灵犀那般,又像是担心对方没有听见,周义之的声音更大了:
“见春天的喜欢!”
甜梓像是起了身,周义之说完这句话,久久都不敢睁开眼睛,如果他会什么大耳朵图图的动耳神功,他恨不得把自己的耳朵也闭起来,好像生怕听到什么答案,其实,无论是正向的答案还是负面的答案,他都有些不敢想象。
不过在这种喜欢与否的问题上,若真的是出于喜欢与否,又怎么会有负面或正向的答案呢?无非就是两情相悦,或者一厢情愿罢了。
甜梓拿起了周义之的眼镜,打开了他的眼镜镜架,把镜腿搭在了周义之的耳骨上,周义之被耳后的一阵感觉磨得缓缓睁开了眼睛,入目就瞧见了甜梓放大的脸,一时之间居然忘了怎么呼吸,屏住气来愣是一下都没敢动。
甜梓还特意摁着中间的鼻梁框架子,稍微往上扶了扶,两个人挨得很近,周义之在自己的心跳之余,终于分辨出了甜梓的声音来:“你想好了吗?就像你戴上眼镜才能看清这个世界,你真的已经想好去喜欢这样一个我了吗?”
甜梓说话时,吐出的气还带着一阵香甜和清新,袖口处似乎也散发着一种清香,发丝的碎发垂落着,周义之点了点头:
“喜欢你,任何一面的你。”
甜梓坐回到了自己的椅子上,像是也品尝到了春天的滋味,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是顺其自然而来的。
周义之这下终于勇了勇气,直直地望着对方,甜梓点了点头:
“我昨天晚上也想过了,我想我是喜欢你的,昨晚我还在想喜欢的界限到底是什么,是不是忍不住给你发消息,就是代表了我在喜欢你,是不是忍不住想要在人群中看你一眼,就代表了我情难自禁地喜欢你,我很幸运,我喜欢的人恰恰也喜欢我。”
“可能这就是最好的安排吧,之前我也从来都不敢想会不会有一天喜欢上一个人,或者会不会有一个人在我的生命中喜欢上我,会不会有人在我的生命里落下长久的印记,其实我也想过,但是最多也只是停留在上述的疑问中,我不知道那个人会是谁,我也从来没有细细想过会不会真的有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人会是什么样的形象……”
周义之紧张得直感觉到人们所谓的口干舌燥:“我喜欢你!”
甜梓以前,从来都瞧不上什么“我喜欢你”或者“我爱你”这些话,总觉得这些话不单单无聊,而且很没诚意,区区几个字而已,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只把真心交给了了三四个字,那还算什么喜欢?
直到这一刻,幸福真正降临在她的身上的时候,自己稍稍品鉴到了些许所谓喜欢的滋味的时候,她才转变了心思。
喜欢这个词实在太广泛了,但人们一旦喜欢上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事物,都会深受其影响,甚至为那个人那个事物而改变,那个人,那个事物而有什么憧憬。
就比如甜梓小时候喜欢吃水果,后来听说新疆的水果总是比别的地方甜,所以大学的第一场假期就去了新疆玩;就像甜梓养了那只叫果果的白猫,所以当她真正是用人称代词指代一只猫时,开始逐渐犹豫到底要不要用“它”,后来索性用起了“她”或者“ta”,因为果果是个姑娘,因为她们之间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甚至可以称得上是骨血的联系,所以果果开始和众多的猫儿不一样,所以猫儿中有了一个“她”来做女儿。
又比如现在,周义之说喜欢她,而她也终于明晰了自己的心,所以喜欢这个词,其实并不轻浮,相反,它可以让腼腆者开口、可以让妄锐者卑微、可以让人自身的喜怒哀乐牵出一条线,而这条线会和某个人紧紧相缠。
让胆小鬼更胆小,
让初尝的愚昧者拨云。
两个人笨拙地交换了舌尖唇峰上的甜和苦,周义之终于在耳边听见了那句:
“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