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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那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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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除性别因素,寅山君虽然说没有那么贴心,但是对陶叶桢已经是一等一的好了,毕竟是一只钢铁直男兽人,因此抱着“病体初愈”的陶叶桢去兽山打猎解闷也是在情理之中。

“……”大珣大夫欲言又止,按理说陶叶桢是风寒,哪怕好了应该再修养几日,结果这兽王一听他说已经好了,就揽着陶叶桢的腰就骏马奔驰的上了山。

【大概介个就是哎情。】

大珣大夫摇摇头,也许风寒也是一种夫妻情趣,他孤家寡人的看不懂。

秋意渐浓,耳旁的秋风愈发凛冽,陶叶桢想了想,便把脑袋埋入了身后寅山君的怀抱,毕竟对方皮糙肉厚的,完全感觉不到冷意,拿来挡风再合适不过了。

落在寅山君眼里就是“娇软”的漂亮妻子被飞驰的速度所惊吓,害怕地钻进了他的怀里,想到这,金色的兽瞳里流露出几分笑意。

在认识陶叶桢以前,寅山君本以为自己会很讨厌这种柔弱的大珣女子,事实上除了陶叶桢,他也的的确确看不上任何大珣人,也不知道这小东西是怎么长得,那么漂亮,长到了他的心坎上。

“驾!”喜欢上陶叶桢的寅山君,幼稚程度和一个五岁的小男孩不逞多让,明知陶叶桢“害怕”,还刻意加快速度。

兴奋起来的战马速度极快,在山路上跑跳着越过断裂的树干,愈发颠簸的马背和冷冽刺骨的寒风让陶叶桢的脑袋埋得更深了。

得意洋洋的寅山君这才心满意足地减慢了速度,温香软玉在怀,他忍不住低下头去,鼻尖萦绕着一股淡淡清香,那是陶叶桢的味道,有一点清甜的水果和植物的香气,却不是那些胭脂水粉般浓烈的香气。

好闻,爱闻,多闻。

陶叶桢无语地感觉到一个大脑袋在他身上闻来闻去,上上下下闻了一个遍,如果不是因为大脑袋的主人就是寅山君,他都想给这个死变态一巴掌。

“野兔,喜欢吗?”山里最多的就是野兔,寅山君也不停马,轻轻拍了拍陶叶桢的背,然后从马的侧袋抽出一只羽箭,等陶叶桢抬头时,正好可以看见那只羽箭穿透兔子的脑袋,巨大的力量把兔子钉在了地上,那脚还在地上扑腾着。

兔子瞪大眼睛,嘴巴张开,血把黑色的眼珠染成了红色,周围的灰色毛发也变成了嫣红,看起来死相凄惨,一副死不瞑目的景象。

“……”陶叶桢默默地移开了视线。

寅山君还浑然不觉自己的狩猎举动多么让人惊悚,还很自豪地介绍说:“射的准吧?这样两只腿都没有受伤,身上的皮完整剥下来给你做一对手套。”

陶叶桢点了点头,毕竟孩子想送礼物,总不能打击到他的积极性,只是接下来他接连看见了:被扎成刺猬的野猪、想逃却逃不掉的野鸡、不幸被捕的小鹿、惨遭拔毛的头狼……

寅山君安排的明明白白,野猪只是拿来玩的,不然也不会被扎成刺猬,其中几箭还是他握着陶叶桢的手,真手把手教会了射箭。

陶叶桢也极有天分,虽然显然是第一次射箭,动作也并不标准,可是偏偏射中率挺高,寅山君很高兴,打算等着春天来了他再带着陶叶桢上山。

野鸡的羽毛漂亮,天眷族并不是没有首饰,只是他们的首饰多数是结合自然豪迈的美,兽王冠的装饰就是用各类羽毛、宝石缝在兽皮上而制。

寅山君打了野鸡,打算亲手给陶叶桢做一个兽皮帽,小鹿肉嫩,晚上给陶叶桢做烧烤,至于狼王,他不过是借了一点毛给陶叶桢做毛笔罢了。

寅山君也是有心了,听白雪岩说大珣最好的笔就是狼毫笔,于是直接一个人围了一群狼,把小弟狼挨个揍了一顿,用气场压得那狼王只能呜呜叫着,屈辱地被他拔光了半根尾巴。

等陶叶桢过几天在桌上看见崭新的一排狼毫笔时,回想起狼王凄惨的模样,心情顿时复杂了起来。

不过和寅山君上山一趟,陶叶桢解锁了新的技能:射箭熟练度1%(可升级为射击)。

为了提高熟练度,陶叶桢这些天沉迷射击小游戏,从弓箭到弹弓甚至弹石子都可以进行。

陶叶桢的金币还有很多,也毫不吝啬地花钱开通了自动瞄准和辅助轨迹功能,只是如果要打出“致命一击!”效果,还是要手动微调,提高熟练度帮助发现“弱点”,也就是被击打物身上的红色标记点。

为了提高熟练度,这些天陶叶桢毁害了不少瓶瓶罐罐,再到树枝上的枯叶、路过的飞鸟、水里的游鱼。

在寅山君看来,陶叶桢不仅天赋过人,还非常勤奋练习,每次出手几乎百发百中,甚至于手法老练地能往一击即中的弱点进行攻击,眼里的欢喜和爱意愈发浓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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